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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回應超長"奇葩"企業名: 不見得一定要糾正

由 忻素芹 發佈於 綜合

  “我們瞭解到有些企業名字過長,自己使用過程中非常不方便,比如到税務局開發票的時候,機器打不下,只能改20字以內的。”8月11日上午,國家工商總局企業註冊局副局長王磊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不見得一定要對那些字數很長的“奇葩”企業名字進行糾正。

  今年6月,一家名為“寶雞有一羣懷揣着夢想的少年相信在牛大叔的帶領下會創造生命的奇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網絡上走紅,不少網友質疑該名稱是否符合工商部門的企業登記規定。今天,工商總局首次對上述問題進行了正面回應。

  封面新聞記者瞭解到,今年7月31日,工商總局對外發布了《企業名稱禁限用規則》和《企業名稱相同相近比對規則》。在這一規則中,提出了多項對企業名稱的禁止性規定,包括不得含有有損於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內容和文字,不得含有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內容和文字,不得含有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羣團組織名稱、社會組織名稱及部隊番號等。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對企業註冊名字的字數上限沒有規定,但是規則明確提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應當由2個以上的符合國家規範的漢字組成”,且行政區劃、行業、組織形式不得用作字號。

  對於新發布的《企業名稱相同相近比對規則》,王磊在回答封面新聞記者提問時表示,該規則的制訂是為了進一步推進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改革,建立、完善企業名稱比對系統,為申請人提供高效比對服務。

  “規則適用於企業登記機關利用信息化技術,建立、完善企業名稱比對系統,為申請人申請企業名稱提供比對服務。”王磊指出,企業登記機關應當將比對結果以在線網頁等方式呈現給申請人,供其參考、選擇。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阿拉爾用户74xxxx412”:開發票的時候你就得哭了,做招牌你都得比別人多花幾倍錢才有人願意給你做

  網友“阿拉爾用户74xxxx412”:這都沒用,估計那個牛大叔還有另外一個名字正常的公司資質,這個名字超長的只是註冊了用來玩,或者炒作知名度的吧。

  網友“鐵融”:企業名稱字數一定要有限定,因為它必須讓消費者客户一目瞭然。而過長的名稱極易被假冒偽劣製造者鑽空子。更改一字一詞易被購買者忽略。縮寫或用漢語拼音莢語簡稱亦可。

  網友“新華社深度調查記者”:這樣不是很好嗎?市場決定的事情行政的手就不要亂摸,市場不認可或者不方便自然他要改的……

  網友“阿拉爾用户74xxxx412”:只能説明,創始人或法人,一些炒作或以自媒體的心理做這樣的公司,必定做不大,你看看叫高速集團,萬達,萬科,保利等名字多麼簡短

  網友“天堂雨風”:申請人本身就是個腦殘,別讓這種人害了你們的孩子。真是個奇葩。

  網友“好生活QLKT”:這就一二貨我敢打賭沒有哪個企業和他玩

  網友“zplwf”:是的,這真心不用管,這麼長的企業名使用非常的麻煩,企業自己能忍受別人管那麼多幹嘛?

  網友“愛玉以玉會友”:不論給什麼公司或個人起名字,讓人看一眼就想罵人的,就不可能讓別人對這個公司或個人有好感想合作等想法……

  網友“武漢用户09xxxx984”:這個不叫“名”!是隨口的一句話而已!所謂思維突破是要在某一學科性的領域裏,不是這些無厘頭的東西,應予以制止並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