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企業黑名單制度
國家旅遊局將推出一系列措施整治旅遊市場秩序中存在的亂象,意在加大對旅遊經營者和從業者違法失信行為的懲處力度,並建立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公示制度。
7月30日上午,在2015年全國旅遊市場監管工作會議上,國家旅遊局辦公室印發《旅遊經營不良信息管理辦法(試行)》,意在加大對旅遊經營者和從業者違法失信行為的懲處力度,並建立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公示制度。
今年下半年,國家旅遊局將推出一系列措施整治旅遊市場秩序中存在的亂象。包括建立旅遊企業“黑名單”、公眾可隨時上網舉報不文明遊客、旅遊投訴有效處理期內100%結案。旅行社、景區以及為旅遊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在經營服務過程中產生的不良信息將被曝光公示,列入黑名單。
國家旅遊局開發的“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網上報送系統”即將上線,各級旅遊主管部門和社會公眾均可以通過系統報送、查詢旅遊不文明信息。同時,國家旅遊局還將在近期新公佈一批“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檔案”。地方各級旅遊主管部門負責採集的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應當在獲取信息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公佈,並通過“中國旅遊誠信網”的工作平台填報相關信息,而公佈的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公示期限為兩年。
我們都期望做一個明文人,在旅遊當中都不願意看到一些不良現象發生,譴責在景點發生的不文明事件。但是,社會仍在發展當中,我們沒辦法要求每個人都做到完美,包括旅行社和遊客。黑名單既作為一種對不文明行為的懲戒,又起到對社會正能量的引導作用。除了黑名單制度,讓全社會都參與到對不文明行為的譴責制止中來,才能讓旅遊黑名單真正落實到位,發揮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