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今日頭條起訴“今日油條”,油條老闆回應亮了……還在申請“餅多多”等商標

由 鍾離綺琴 發佈於 綜合

近日,一家名為“今日油條”的快餐店被字節跳動起訴了,原因是店鋪的商標門牌、菜單設計等與“今日頭條”非常相似。

對於被起訴,今日油條老闆的回應也是亮了......

那麼,“今日油條”是否侵權?

日前,一家名為“今日油條”的店鋪引起網友的注意,由於該店鋪裝修、logo與今日頭條極度相似,被今日頭條母公司告上法庭,引發網友熱議。

目前,該案於9月11日在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被告方之一:河南今日油條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已申請註冊今日油條、今日豆漿、今日豆花、今日麪條、餅多多、快手抓餅等商標,國際分類包括:方便食品、餐飲住宿等,商標狀態大多為等待實質審查。

“頭條”起訴“油條”

5個月前,河南一家名為“今日油條”早餐鋪賺足了網友的眼球,無數網友調侃每天早高峯都是吃着“今日油條”,看着今日頭條新聞打發時間。

瀟湘晨報記者在大眾點評上搜索“今日油條”店鋪,結果顯示在鄭州有3家。評分最高的店,為4.32分。

店鋪logo白底紅字,的確酷似“今日頭條”APP的logo

有消費者購買後評論:

“在今日頭條刷到了今日油條,首次消費體驗特別愉悦,點餐的每一處細節都自帶梗,點餐都想笑出聲。”

“憑這個名字就要去吃一吃,味道不錯,比很多小店乾淨。”

從各家媒體報道來看,由於店鋪裝修、logo與今日頭條極其相似,今日油條還把今日頭條的slogan“你關心的,才是頭條”改成“關心你的,才是好油條”。就連菜單,也根據今日頭條APP界面來進行設計。因此,“今日油條”早餐鋪藉着今日頭條的熱度火了好幾個月。

工商信息顯示,河南今日油條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20年5月13日,註冊資本100萬元;河南燒烤者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於2017年10月16日,註冊資本100萬元;鄭州市金水區今日油條早餐店為個體工商户,核准日期為2020年6月16日,經營者為趙亞東。

據説,首家店開業三月實現40多萬盈利,還開啓了連鎖加盟、某集團談合作。

如此高調的經營方式引來了今日頭條的不滿。9月11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開庭審理一起商標權權屬、侵權糾紛案。該案原告為今日頭條的母公司字節跳動,被告為今日油條。

天眼查APP顯示,當前案件審理流程為非訴行為保全審查,執行法院為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案由為商標權權屬、侵權糾紛,案號為:(2020)粵73行保1號,被告方為河南今日油條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鄭州市金水區今日油條早餐店、河南燒烤者食品有限公司。

今日油條還申請了“明日油條”、“餅多多”、“快手抓餅”等商標

天眼查顯示,河南今日油條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已申請註冊今日油條、明日油條、餅多多、快手抓餅等商標,國際分類包括:方便食品、餐飲住宿等,商標狀態大多為等待實質審查。

看來,今日油條的老闆非常有“商標意識”,而且決心要把“山寨”進行到底了。不僅蹭上了今日油條的熱度,還打算蹭拼多多,快手等各大知名品牌的熱度。

對於記者提問是否擔心被拼多多、快手起訴,今日油條公司的負責人未作回應。

事實上,在油條店裏,他還蹭上了“國民老公”王思聰,將他之前火遍全網的吃熱狗頭像改成了吃油條的樣子。

在社交媒體上,有人調侃,這真是無底線蹭熱度,是否也可以申請今日辣條等,可能是有意而為,目的不在於是否真的能成功申請或被起訴也引發關注。

其實,這樣的“混搭”,並不是互聯網公司和餐飲行業第一次發生。

早在2013年,“百度”也遭遇了商標侵權問題,被告是一家連鎖經營“百度烤肉”的餐飲公司。

油條老闆回應:只是覺得“傍大牌”好玩

15日午後,河南今日油條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今日油條)法定代表人張新亞回覆上游新聞記者稱,大公司今日頭條起訴賣油條的小公司今日油條,這令他不解。他天天刷今日頭條APP,是忠實用户,“傍大牌”只是覺得好玩而已。

張新亞介紹,他從事餐飲行業已有5年。今年5月,他成立今日油條公司,現在鄭州城區有3家店面,賣豆花、豆漿和油條。被今日頭條起訴後,他有點懵,但已積極應訴。目前,判決結果還沒下來。

對於為何要“傍大牌”,張新亞解釋説:

“我天天都刷今日頭條APP,是頭條的忠實用户,喜歡它的風格,愛看上面的新聞。

開油條店時,就找人這樣設計了,沒想到被告侵權了。要是判我輸,我只好面對。”

據證券時報,一位接近字節跳動的人士説,此類商標侵權訴訟是比較常規的操作,“一般是接到舉報,然後安排處理,之前一個廣東山區裏的便利店也因為用了抖音的標誌被告。這種事情一般處理方式就是協商道歉、要求對方承諾不再侵權,或者起訴。”

一位法律專業人士向證券時報記者解釋稱,此類案件可能涉及《商標法》,其中第九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此外,《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關於不得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的規定,在此類案件中也有適用性。

該人士稱,在具體判決中,法院會參考實際造成的影響。

網友熱評

由於今日頭條的起訴,今日油條又火了一把。網友們對此看法不一。

有網友表示,小商家跨界蹭個熱度,有利於市場繁榮;小小油條店,不能放過嗎?甚至還有網友誇被改版的王思聰熱狗圖有創意……

也有律師在微博上表示,這也是侵權?

也有網友提出,大公司花了幾十上百萬設計出來的商標,轉頭就被抄過去,這種行為不被制止,將會有更多山寨。

標註為“成都市雙流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官方微博”的用户表示,只有你想不到,沒有山寨貨們做不到。還在下方曬了“粵利粵”,“旺子牛奶”等山寨商品。

目前尚不清楚,拼多多、快手是否有把今日油條訴至法律。

並非孤例!字節跳動常被捲入商標侵權糾紛

作為國內互聯網巨頭,字節跳動目前擁有或正在註冊申請的商標超一千件,其主要產品“今日頭條”、“抖音”等更是廣為人知。

字節跳動也因此經常遇到商標侵權糾紛。

公開信息顯示,字節跳動近三年涉及的商標權權屬、侵權糾紛有23條,其中字節跳動的案件身份有原告也有被告,涉案方既有騰訊等同體量大公司,亦有全國各地的中小企業。

今年3月,字節跳動曾就多家公司的“抖商”活動發起訴訟。杭州互聯網法院對此案的判決顯示,杭州某抖商公司、某科技公司、楊某某被判商標侵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共同賠償原告字節跳動及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經濟損失200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抖音”等涉案商標在行業內具有較高知名度,有一定的市場影響力。本案中被告杭州某抖商公司、某科技公司、楊某某分別在“抖商大會”微信公眾號、個人微博號、QQ號等平台多角度進行商標侵權虛假宣傳,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商標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且惡意重複侵權,侵權時間持續較久,故應當承擔懲罰性因素的賠償代價。

欄目主編:秦紅 文字編輯:李林蔚 題圖來源:圖蟲創意 圖片編輯:笪曦

來源:作者: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