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借鄰居錢被母毒打,鐵鏟毆打太狠毒。都説“虎毒不食子”,但是有一母親卻因女兒借鄰居錢用鐵鏟毒打其面部致其重傷,近日該案由七里河區法院一審宣判,該女子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女兒借鄰居錢被母毒打 鐵鏟毆打太狠毒
據瞭解,32歲的馬某在離婚後與女兒靜靜(化名)生活在一起,並經常因瑣事毆打女兒。2015年11月9日晚上,馬某看見上中學的女兒拿着一部手機,便質問其買手機的錢是不是借的鄰居的。
遭到否認後馬某對此心生憤恨,撕扯其頭髮,扇打耳光,後又持皮帶、鐵鏟、火鉗朝其腿部、身上、面部等處持續較長時間毆打,致靜靜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挫傷面積累計達體表面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其損傷已構成重傷二級。
事發後,靜靜的親戚報警求助。11月11日,馬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被依法逮捕。近日該案由七里河區法院一審宣判,馬某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