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電 開展耕地輪作休耕對農民收入是否會有影響?農業部種植業司曾衍德司長今日表示,要讓農民願意開展輪作休耕,必須保證其收益不減少。國家對開展輪作休耕試點要給與必要的現金和糧食補助,今年將增加資金規模,合理確定補助標準,考慮創新補助方式等。
農田資料圖。華山 攝
農業部新聞辦公室今日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進展情況。有記者提問,以耕地為主的經營性收入仍是農民收入的重要來源,開展耕地輪作休耕對農民收入是否會有影響?農業部有哪些措施保障農民收益不會降低?
對此,曾衍德做出解答,他稱,這個問題是我們開展耕地輪作休耕試點中把住的一個關鍵點。休耕會減少種植收益,輪作的個別品種也可能會導致農民收益減少。要讓農民願意開展輪作休耕,必須保證其收益不減少。去年中央在審議通過的試點方案中明確提出,國家對開展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要給與必要的現金和糧食補助,但是我們這兩年試驗實施都是以現金的形式,因為糧食的價格不好算,都是現金。
他指出,今年農業部會同財政部整合部分項目資金,支持各地開展耕地輪作制度試點,主要考慮三個方面:
增加資金規模,今年中央財政安排了25.6億元的資金,比去年增加了11.24億元,其中我們輪作是15個億,休耕是10.6個億。重點用於對承擔輪作休耕任務農户原有的種植作物收益,還包括土地管護投入給予適當補助。
合理確定補助標準。在實施方案中,在輪作上每畝補助150元,在休耕方面,對於説在河北地下水漏斗區、在西南西北生態嚴重退化地區,一季休耕每畝補助500元,在湖南重金屬污染區休耕兩季每畝補助800元。這個標準基本與原有種植收益基本相當,農民還是接受的。
考慮創新補助方式。中央財政將補助資金分配到省,由省裏統籌安排分配到縣,由縣組織實施落實到鄉鎮。同時允許地方在平均補助水平不變的情況下,根據試點目標和實際工作的需要,建立對農户實施輪作休耕效果的評價標準和體系,以評價結果為重要依據,實行保基本、重實效的補助發放制度。
他進一步指出,此外,還鼓勵各地結合國家重點項目建設,將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與農業示範區、綠色高產高效創建,國家級扶貧縣建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示範區的建設結合起來,通過整合項目,集約資金,提高輪作休耕制度試點的政策實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