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華爾街英語被指格條式坑人 讓你有苦説不出

由 都超英 發佈於 綜合

   據百戰軍事網報道,近日,22歲的方小姐去南京西路面試,被華爾街英語的人拉進店裏。

  後來經過將近8小時的洗腦,先後花去7萬多元,辦了貸款、借了外債,稀裏糊塗地成了華爾街英語的學員。方小姐為自己一時的糊塗煩惱不已,想退款,不得不接受對方的格式條款。

  實際上,跟方小姐一樣,通過辦貸款在華爾街英語學習的人不在少數,有人竟然貸款十多萬元。然而,當他們發覺華爾街提供的課程名不副實,試圖退回錢款時卻遭遇華爾街英語的百般刁難。


  華爾街英語是通過什麼魔法讓學員們願意貸款入學的?

  招數一:八小時長談,學員暈了頭

  5月20日,方小姐找工作時路經華爾街英語梅龍鎮廣場店,被這家英語培訓機構的人拉進了店裏。

  “門口發傳單的人説有免費英語資料讓我瞭解一下,我本來不想理他,他一直拉住我説,於是我就跟他進去了。進去後他們讓我填表,然後過來一個課程顧問把我帶到一個小房間,介紹他們學英語的東西。很專業的銷售手段,一直在那説學英語有多麼好,好像不學英語人生就白活了一樣。”

  “他們得知我還沒有工作,就跟我説,説一口流利的英語,不愁找不到好工作。然後就開始給我進行長達八個小時的洗腦,好像不在他們華爾街英語學習,我後面的日子就沒法過似的。”

  無獨有偶,學員小談在今年5月20日途經華爾街英語南丹路培訓中心時,也是被該培訓中心的工作人員拉進了店裏。“我高中都沒有上,英語基礎很薄弱。我在一家美甲店打工,平時根本就沒有講英語的機會。他們抓住女孩子虛榮心強這個特點,説要是在路上遇到一個老外向你問路,你不懂英語,只好向老外傻傻地笑,多憨啊!”

  小談説:“在他們長達八個小時的洗腦過程中,我對他們所説的話,幾乎喪失了判斷能力,他們怎麼説我就怎麼聽,彷彿我學英語的目的就是去街頭給老外指路。想想太可笑了,可我居然沒有反駁他們。”

  小談説,從進了店門後,華爾街英語的工作人員就一直用言語阻止她離開,也不讓她去吃飯。“當我詢問是否可以查看課程內容或試聽時,對方給予了否定的答案。當我表現猶豫時,對方就詢問我工資多少,學好英語後,我會賺得更多,至少會跟她現在一樣多。”

  晨報記者收到的多份投訴函中,華爾街英語的學員無一例外地證明了這一點:在毫無思想準備的情況下,被“拉”進店,然後進行長時間“交談”。

  學員陳小姐説:“8月22號我在南丹路店被他們拉進去,銷售人員用各種方法給我洗腦,讓我買他們的課程,前前後後説了3個多小時,兩三個人輪番轟炸。”

  學員胡女士説:“我也是被課程顧問拽進去的。給我介紹完他們的情況之後,我説考慮考慮,她説不用考慮,自身條件很好,再加上學英語,去個外企絕對沒問題。我説現在工作不好找,她説她幫我找。”

  招數二:先繳首付,其他貸款付

  經過長達數小時的心理攻堅後,華爾街英語的工作人員開始切入正題:收費。

  學員胡女士説:“在那麼長時間的洗腦之後,我就問學那個課程要多少錢?他説要五萬多,我説我沒錢,家裏也不會同意我花這麼多錢學英語的。他們就説,你先別告訴家裏人啊!”

  見自己還在猶豫,對方就説可以申請獎學金,自己只要付3880元,其餘的可以辦理分期付款,一個月只要還一千多元。“我説實在沒錢,他們問我有沒有信用卡?我傻傻地説有,但是額度不夠。他們就教我開信用卡臨時額度支付學費,一共38800元,首付3800元,其他分24期分期付款。”

  方小姐在聽説將近5萬元的學費之後,也在第一時間想跟父母商量一下。然而,對方卻説,“你先別跟父母講這個事情。父母年紀大,想法跟不上潮流,也許會捨不得花這筆錢。如果因為父母的反對,失去了這麼好的學習機會,吃虧的就是你自己!”

  “等你入學以後,把英語學好了,再帶他們過來看看,我相信每一個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出息。”

  於是方小姐也當場辦了貸款交了錢,成為華爾街英語的學員。

  學員陳小姐這樣講述她的遭遇:“我嫌學費太貴,對方就説我是第一次來有優惠,下次再來就沒有了,還可以免費幫我辦信用卡。但是當天必須得註冊。我説趕時間,對方死纏爛打就是不讓走,這過程完全是洗腦。對方問我帶身份證了沒?我説沒有,要去公司拿。她竟然跟着我去公司拿身份證。我當時真的是着魔了,也傻乎乎地讓她跟着,現在想想,有哪個學校的老師會跟着學員去取身份證?”

  華爾街英語的工作人員陪陳小姐拿了身份證後,先繳了首付款3680元,然後打電話喊來一個女人給陳小姐辦信用卡。“沒有讓我籤任何貸款合同,我的工作信息以及收入等,都是虛假的。辦卡的人説隨便填。對方也沒有告訴我信用卡分期是要扣手續費的,然後就直接在華爾街英語的POS機上輸密碼,扣了33210元。”

  招數三:課程優惠連環,不斷攫錢

  在華爾街英語“貸款學員”中,李先生給人的印象特別深刻,原因是他貸款的數額最多,居然接近13萬元!以下是李先生的敍述:

  “最初我報讀的是8個普通級別,學費42800元。2014年底,經課程顧問多番推銷,又陸續簽訂了兩份普通級別的續學優惠合同,也是8個級別,共34700元。今年4月,我又在課程顧問多次言語轟炸下,將普通級別的學習合同轉成了VIP的學習合同,並補交29900元,5個VIP級別。今年7月份,在無力承擔VIP餘下的未報讀的級別時,我又被課程顧問誘報了最後五個級別的普通學習合同,計23280元。綜上所述共計130680元。”

  李先生説,在簽訂第一份合同時,我仔細閲讀過合同條款,但在簽訂後面續學合同時,課程顧問並未提醒續學合同的特別條款:“本合同為續學優惠合同,學員一旦退學,不返還任何費用。”

  方小姐在5月20日辦理“北銀”公司的貸款44800元入學後,“5月24日,在我尚未上課的情況下,銷售顧問約見我,以續學合同優惠為由向我宣傳,説是終身制合同,並詢問我是否願意以3000元的優惠價格補齊第一份合同剩下的一個級別?我本以為以華爾街英語的名聲,教學質量應該有保證,就答應了。”

  不久,方小姐再次在華爾街英語銷售顧問的遊説下,簽了一份26800元的續學合同,也是貸款,總共71600元。

  方小姐説,在推銷分期貸款時,工作人員堅持説北銀就是北京銀行(8.83, 0.21, 2.44%),後來才知道,北銀是一家投資公司,説白了就是專門放貸的。

  後來,華爾街英語漢口路門店提供的一本小冊子裏,記者在金融機構名錄裏看到,北京銀行跟北銀的確是兩個單位。

  “學不下去可退款,你要相信華爾街”

  9月10日,本報記者來到華爾街英語位於漢口路上的某門店一探虛實。經過簡短的填表等待後,一位始終不願説出中文名字的女性工作人員“接單”了。

  聲稱改變母語思維習慣

  記者聲稱自己大專學歷,跟人合夥開物流公司,主要業務是給一些境外演藝公司運輸道具。自己除了認識個別單詞外,就沒有更高的英語能力。因為不懂英語,阻礙了自己公司業務的發展。這位英語名字叫“辛迪”的女人帶記者在工作區繞了一圈,她用英語介紹各工作區塊的功能,記者用漢語跟她交流。她疑惑地説:“我説話時,你能夠抓住一些單詞,説明你還是很有潛力的。”記者回答,這幾個單詞是跟孩子一起看動畫片時學會的。

  回到辛迪的辦公室,她開始介紹華爾街英語的教學理念。她寫了一個單詞apple,問記者是什麼意思?記者搖搖頭。她説,這個單詞的意思是“蘋果,就是我們吃的蘋果。”她説他們在教學中不會讓學員只記得這個單詞對應的是“蘋果”這個詞語,而是要讓學員一拿起蘋果就會用英語反應,徹底改變我們用母語思維的習慣。

  要求學員一次付清學費

  本次暗訪圖窮匕見的環節是談錢。辛迪給記者選了一套46000元的課程,記者提出付款方式為每次上課前,到前台付款,上一次課交一次錢。辛迪不同意。記者讓步説每個月交一次。辛迪還是不同意。辛迪説他們華爾街英語從來沒有這麼付款的,都是一次性付清整個學段的費用。“如果你覺得自己手頭資金比較緊,我們可以給你辦分期付款。辦理分期付款,還有8800元的優惠,這是最後一天,今天註冊才能享受,明天就沒有了!”

  辛迪問記者不願一次性付款是什麼原因?記者告訴她,接近一年的學習時間,中間變數很多,萬一學不下去,退錢很麻煩。辛迪首先批評記者學習信心不足,然後強調華爾街英語將如何幫學員克服困難完成學業,最後談到實在學不下去,也可退款。“我們有一套完整的退款方案,這一點你放心,一定要相信‘華爾街’!”

  辛迪順手拿出計算器給記者算賬。在記者堅持不同意預付款的情況下,辛迪有點惱火了,臉色沒有先前和藹。她説:“無論你是老闆還是政府官員,只要你坐在我面前這個位置,就是一個學生!我們在這裏談學習,不是做生意!”

  記者也正告她:“華爾街英語是在工商局註冊的公司,開公司就是做生意,在商言商!我坐在你對面,是在這裏跟你談購買服務!”

  辛迪無話可説,送記者出門。

  [華爾街英語回應]

  “都是願打願挨,誰也強迫不了誰”

  近日,記者前往華爾街英語總部,跟相關負責人接觸。此後,對方加快了退款速度。在給本報記者回復的郵件中,華爾街英語對投訴人的情況給予反饋,名單上的每一個人都已確認。對於學員的其他指責,華爾街英語沒有正面回應。

  45天退款有關部門無異議

  華爾街英語相關人士説,他們在退款合同上寫45天內退款,是得到有關部門認可的。至於是哪個部門,該人士語焉不詳,讓記者以郵件説法為準。記者查閲他們的郵件,發現相關部門的“認可”,被改成了“沒有異議”。

  該郵件寫道:“退款期限在法律上並無強制性規定,屬於合同雙方可以協商約定的條款。華爾街英語在合同上約定的45天退款期限,主要是考慮到現在消費者在支付方式上的多樣化以及華爾街英語在支付流程上的標準化,同時兼顧公司內部處理退款所需時間,以及外部銀行或者第三方消費金融機構處理相關退款所需要的時間。而且,為了提醒消費者,華爾街英語按照法律規定將該條款以黑體字形式特別標明。迄今,我們沒有遇到相關機關對該約定的異議。”

  經過投訴人同意,記者向華爾街英語開列出一份7人名單,均要求華爾街英語儘快退款。該名單經後者調查,都已經確認,並正在逐一落實退款。部分學員已在上週拿到了部分退款。

  都是成年人,簽字就要擔責

  對於學員聲稱,自己是在被華爾街英語的業務員“洗腦”後才貸款學習的。華爾街英語相關負責人説,大家都是成年人,不是小孩子,自己有主見,籤合同貸款入學,都是願打願挨的,誰也強迫不了誰。

  華爾街英語相關負責人抱怨説,不少學員的退款申請還在合同約定的45天之內,時間未到就投訴,也是不履約的行為。

  [律師説法]

  採用欺詐手段訂立條款無效

  上海創遠律師事務所吉建亮律師表示,合同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為,只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格式條款才能成立。在一方當事人欺詐或者脅迫的情況下,另一方當事人是難以表示自己的真實意思的,採用欺詐或者威脅手段訂立的格式條款是無效的。一方在訂立合同過程中不與對方進行任何談判,僅向對方出示合同文本要求其簽字,即使其使用的原本是合同範本,也要作格式條款認定和處理。

  吉律師指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條款也對此進行了規範: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即使是簽了字的合同,在有些情況下,也是無效的,一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吉律師説,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