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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理順本地法例 履行憲制責任

由 夏侯依絲 發佈於 綜合

林鄭月娥(圖源:文匯網)

海外網11月14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表決通過關於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聯同全體政治委任官員11月13日在書面回覆香港《文匯報》時表示,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並強調有關決定合憲、合法、合理,為香港社會有序運行提供憲制依據和堅實的法律基礎,有利於“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回覆時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作出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為制度定下規矩,明確任何議員被依法認定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要求,就須承擔即時喪失議員資格的法律責任。”

林鄭月娥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合憲、合法、合理,亦完全符合基本法的相關規定,有助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意義重大。特區政府會盡快研究如何理順本地法例,以更好地反映全國人大常委會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通過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中就公職人員宣誓的具體要求,讓特區政府更準確地履行相關憲制責任。

林鄭月娥最後説:“近日大量市民自發參與由民間團體舉辦的聯署,反映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獲市民廣泛支持。我們期望與愛國家、愛香港的市民一起,致力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海外網 朱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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