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社會的發展,我國的經濟實力、老百姓的幸福指數均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而肉見可見的變化就是現在城市的高樓越來越高,馬路越來越寬,而道路車輛的種類也越來越多,老百姓在“衣食住行”上均得到了很好的物質提升。
而道路上的交通工具,公共交通工具就有出租車、公交車、地鐵、共享單車等等,而私人出行的代步工具也有小轎車、摩托車、電動三輪車、老年代步車、電動車、自行車等等,這些還都是比較主流的,一些小眾的平衡車、滑板車等等就更多了。
這些交通工具中,有2個絕對是地面上的“霸主”,那就是擁有3.5億保有量的電動車和擁有2.8億保有量的汽車,它們是道路上看到最多的交通工具,也是承載了一半以上的老百姓出行需求,在老百姓眼中,有錢買汽車,沒錢買電驢,已經是一種常態。
不過,近2年我們會看到電動車其實有了很明顯的變化,關於電動車的規定也是頻頻出台,而這麼多的交通工具,為什麼總感覺電動車被“針對”,到底是為什麼呢?
電動車使用門檻過低
同樣為主流的交通工具,電動車和汽車相比,在購買和使用的成本上低了近百倍,一輛普通電動車,購買也就一千多,一年的使用費用也僅為一百多,而普通的代步汽車普遍價格在10萬,而一年的保養、保險、油費至少一萬+,所以電動車的低價,就讓他成為門檻非常低的交通工具。
除了低價,電動車門檻低還體現在它的操作上,如果駕駛摩托車還需要學個一兩天,但是騎電動車,幾乎不用學就能輕鬆上手,所以下到十幾歲,上到七八十都能駕馭電動車,這兩項低門檻讓電動車快速普及,達到了數億的保有量,數量過多自然會引來更加嚴格的治理、約束。
電動車駕駛人安全意識太差
即使有3億人,如果人人多能做到遵守交通規則,那麼電動車也不會成為被“針對”的代步工具,騎行電動車因為沒有駕照的約束,又加上使用門檻非常低,即使完全沒有學過交規甚至不認識字的都能騎行電動車,這自然就讓駕駛電動車的和駕駛汽車的有了很大的差別,電動車安全意識較差這一點是既定事實情況。
電動車發展初期管理過於寬鬆
如果安全意識差,能夠得到足夠的安全知識宣導,那麼同樣也可以達到增加安全意識的目的一,但是電動車在發展初期,一直是被當作自行車來管理,可以説非常的寬鬆,這就導致了現在電動車規範化推進之後,由於之前缺乏的管理制度太多,就出現了集中出台限速、上牌、戴頭盔、市區禁行等等規定,給人的錯覺電動車被“針對”。
結語:小行家認為,電動車目前確實存在一些不遵守交規的問題,從而導致交通隱患,但是這些問題可以管,但是不能禁,電動車作為環保、經濟又不會堵車的交通工具,加強治理騎行人違章相信大家都會支持,但是現在一些電動三輪車、老年代步車在部分城市被出台的制度,完全“一棒子打死”,這樣確實有待商榷,因為禁止電動車出行,很難在找到更合適的代步工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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