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表、中途停車又突然加速 出租車司機被罰款停業15天

不打表、中途停車又突然加速 出租車司機被罰款停業15天

上海市交通委執法總隊連夜查處龔某現場。上海市交通委執法總隊供圖

不肯打表、中途停車又突然加速 出租車司機被罰款停業15天

中新網上海5月3日電(記者 殷立勤)打車不打表、中途停車、態度惡劣……網曝5月1日凌晨兩名女遊客在鐵路上海虹橋站打車遭遇後,上海市交通委執法總隊從5月1日晚9時許調查到5月2日凌晨3時,依法對涉事出租車駕駛員龔某作出了罰款500元和停業15天的行政處罰。

經調查,駕駛員龔某於5月1日近2時許,駕駛滬ADF1***出租車,在虹橋火車站南廣場出租車上客點載客2人(兩名女性乘客),目的地為中建萬怡酒店(據電子地圖查詢,虹橋火車站南廣場到中建萬怡酒店裏程約為6公里左右)。車輛起步後,駕駛員説車費一口價30元,乘客不同意,要求駕駛員打表。

起初,駕駛員不肯打表,並對乘客説要把她們送回候客點讓她們另外打輛車。乘客不同意回去,駕駛員隨後將車輛靠邊停下,要求乘客下車,乘客不同意下車,認為駕駛員這樣的做法是拒載,並説“我現在上車了,你就必須要把我拉到地方”。隨後,駕駛員龔某還是不打表直接急加速起步開車,乘客又問他為什麼不打表,他説他往家開了,所以不打表,乘客隨後用手機報警。在報警過程中,駕駛員因怕麻煩,隨後按照乘客要求打表,到目的地後按照計價器顯示金額收取車費26元,乘客掃碼微信支付了26元,但駕駛員未主動向乘客出具當差車費發票。

根據《上海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市交通委執法總隊依法對駕駛員龔某未按照規定使用計價器且未向乘客出具車費發票的違法行為分別作出罰款500元和停業15天的行政處罰。同時,針對駕駛員龔某一開始意圖讓乘客中途下車,隨後又突然加速、言語間態度惡劣等行為,執法人員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並要求出租企業進一步加強對駕駛員培訓管理,切實提升服務質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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