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市市場監管局紀檢監察組對新冠病毒檢測試劑經營使用情況開展“嵌入式”監督
為切實加強新冠病毒檢測試劑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進一步強化新冠病毒檢測試劑經營使用單位的主體責任,嚴厲打擊新冠病毒檢測試劑經營使用環節違規違法行為,保障新冠病毒檢測試劑產品質量安全,近日,丹東市紀委監委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紀檢監察組對新冠病毒檢測試劑經營使用情況開展“嵌入式”監督。
紀檢監察組主動作為,與駐在部門下沉一線,重點檢查其經營使用的新冠病毒檢測試劑是否經註冊批准並具備合格證明文件,購銷渠道是否合法,進貨查驗和銷售等記錄是否真實、完整、可追溯,運輸貯存條件是否符合標籤和説明書的標識要求,是否配備相適應的設施設備。紀檢監察組督導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與衞生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瞭解掌握新冠病毒檢測試劑使用單位動態信息。做好監督檢查與稽查執法的銜接,發現經營使用單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查處,絕不姑息;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截至12月上旬,紀檢監察組督導市場監管部門出動執法人員60人次,完成了對轄區內19家新冠病毒檢測試劑使用單位和1家經營單位的檢查,對貯存設施不符合規定的5家單位予以責令限期改正。
下一步,紀檢監察組將持續跟蹤責令整改情況,對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履職不認真、不作為、不擔當、慢作為的將嚴肅查處,切實履行好“監督的再監督”職責。
(來源:駐市市場監管局紀檢監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