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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總局:對煤電供熱企業四季度應納税款全部辦理緩税

由 夏侯依絲 發佈於 綜合

新京報快訊(記者 姜慧梓)記者10月22日從國家税務總局獲悉,對煤電和供熱企業今年四季度應繳納税款全部辦理緩税。

税務總局已經成立電力保供專項工作協調小組,除對煤電和供熱企業今年四季度應繳納税款全部辦理緩税外,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辦理進度,加大相關行業性、普惠性税費優惠政策落實力度,並在各級税務機關逐級建立內部工作推進機制和跨部門協同機制,確保各項減税、退税、緩税措施落地。

各地税務部門將逐户摸排煤電和供熱企業經營及税收情況,梳理企業税費優惠政策清單,上門開展“一對一”宣傳輔導,按照有關規定簡化“減、退、緩”税辦理程序和資料報送,確保應減盡減、應退盡退、應緩盡緩。

國家税務總局最新數據顯示,截至10月20日,全國税務系統共為納入“電力保供”税收扶持的煤電和供熱企業辦理“減、退、緩”税75億元,緩解了企業資金困難和經營壓力。

新京報記者 姜慧梓

編輯 樊一婧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