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奇撞人案!自己開的車撞死了自己!三方開啓“甩鍋”模式
當下,但凡擁有機動車的車主都會購買保險。在車險合同中,如果有明確條約規定,發生意外以後,理賠就相對簡單直接。但也總有一些“離奇案例”,使得理賠過程“一波三折”。
張先生是一名送貨員,他曾駕駛貨車前往江蘇蘇州崑山一物流園內送貨,按照慣例,他將車停好後就離開了。但沒過多久,有人反應張先生的車擋了路,由於手上有事忙不開,張先生就拜託了身旁的李先生幫忙挪車。
李先生將車輛往前開了一段停穩後,就到車輛後方處繼續幹活,沒想到,貨車發生倒溜,將背對着車輛幹活的李先生直接撞倒在地,送醫搶救後,最終不治身亡。
事後,因賠償問題,李先生的親屬將張先生以及其供職的物流公司,以及該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起訴至蘇州崑山法院,要求共同賠償。在法庭上,被告張先生稱事故的發生與李先生停車時未注意剎車有關,而自己只是一個派遣的外包工作人員,就算有責任,也應當由物流公司來承擔。
張先生就職的物流公司則將“鍋”刷給了保險公司。但保險公司認為,李先生是代挪車的司機,司機屬於車上人員,作為車上人員是排除在了交強險和商業險的賠償範圍之外。
該案爭議的焦點在於李先生在挪車前後的“角色”變化,能否將作為駕駛員的李先生,作為 “車外人”進行賠償。法院經審理後認定,張先生受僱於物流公司,屬於職務行為,委託挪車的受益行為由物流公司同時享有,被告物流公司就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物流公司在保險公司投保了相應的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應該在承保範圍內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圖文無關
最終,法院判決由保險公司在保險範圍內賠償原告各項損失近120萬元。
瀟湘晨報綜合南京零距離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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