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户端
林少虹 劉楚琳 林珠榮
近年來,長泰經濟開發區不斷探索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實現了基層治理模式由“被動”向“主動”、“獨立”向“協同”、“管理”向“服務”的轉變,鄉村治理和公共服務水平明顯提高。
近日,經濟開發區的和事佬調解法律服務中心“賴鵬華調解工作室”接到一例外來務工人員與單位產生工傷糾紛的案例。交談中得知,這位工人因不熟悉法律法規,線上線下反覆提起工傷賠償投訴,給企業帶來了負面影響。賴鵬華和同事們耐心“釋”法,幫助該工人釐清疑惑,經過多輪溝通協調,雙方最終達成和解。
為切實保障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工作室每次都會對當事人進行回訪。當下,賴鵬華正在翻閲卷宗,為下午的回訪做準備。本次實地回訪的同樣是因工傷而引起的糾紛,調解成功後,賴鵬華決定再前去了解後續雙方是否根據調解結果執行到位。
“長泰調解委員會對企業確實很關心,讓我感受到他們對企業是‘不叫不到 、有叫必到’,我們非常感謝調解工作室,為企業服務,也幫員工主持公道,這樣我們也放心去經營企業。”受調解企業負責人提到此事,深受感動。
據瞭解, 開發區和事佬調解法律服務中心依託智能化設備和平台,創新了“一站受理、合署聯動、多元調解、矛盾不出區”模式,進一步鞏固了調解結果,切實提高了人民調解協議的社會公信力和影響力,該調解工作室成立以來,成功化解矛盾糾紛662起,有力維護了鄉村的和諧穩定。
“普通案件我們調解中心直接就地化解,疑難案件在調解中心無法化解的情況下,我們彙報開發區,聯合有關部門一起聯動、一起發力,對於重大羣體性案件,跨行業跨部門,分頭給當事人做思想工作,要求他們依法依規解決問題,最後達到能夠化解糾紛的目的。”長泰經濟開發區和事佬調解法律服務中心主任賴鵬華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