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視界報道】4月1日起,最新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開始正式實施。這份新交規的實行也是關乎着駕駛員和即將成為駕駛員的每一個人,至於這份新交規和舊交規之間有什麼區別,下面就為大家仔細分析一波。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我們先説公安部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經過筆者仔細閲讀相關規定後發現,駕考新規的修訂更加科學、更加實用,整體朝着越來越便民、利民的方向在優化調整。無論是年輕人、老年人、殘疾人,還是異地居住的人羣,在新規中都能享受到其中的便利。
誰説70歲不能考駕照?
年齡是申請駕照的“硬門檻”。在新規實施之前,考駕照對年齡的要求非常嚴格。隨着駕駛證申領系統的不斷優化,年齡也逐漸放寬。早在2020年11月,公安部便取消了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輕便摩托車駕駛證70週歲的年齡上限。
如今,考取某些駕駛證的最低年齡和上限年齡進行了調整,對申請小型汽車(C1)、小型自動擋汽車(C2)、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C5)、輕便摩托車(F)準駕車型的,年齡要求在18週歲以上,取消70週歲的限制。
如果您是70週歲以上想要申領駕駛證,只要能夠通過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就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除了針對小型車申領年齡作調整外,原先申領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年齡要求20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申領中型客車年齡要求21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這次則合併在一起,即申請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輕型牽引掛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年齡要求統一在20週歲以上,60週歲以下。
同時,新規增加了準駕車型“輕型牽引掛車”,也就是C6駕駛證,申請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的駕照,只能通過“增駕”來獲得,允許駕駛輕型牽引掛車,更好滿足羣眾駕駛房車出遊需求,促進房車旅遊新業態發展。而增加輕型牽引掛車(C6)的門檻比重型牽引掛車(A2)低,只要年齡在20週歲以上,60週歲以下,小型汽車(C1)或者小型自動擋汽車(C2)準駕車型的駕駛證持有滿一年以上,並且在最近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12分的記錄就可以增駕。
值得一提的是,想要考取小型汽車(C1)或小型自動擋汽車(C2)駕駛證的車主,可以自學直考,不用通過駕校學習。
實習標識將成為歷史
一直以來,實習期的存在是為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新手上路,包括張貼實習標識,提示後車要給予“照顧”,限制獨自上高速的能力,減少新手缺乏高速駕駛經驗帶來的安全隱患。
根據新規:“機動車駕駛人初次取得汽車類準駕車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車類準駕車型後的12個月為實習期。”從規定中可以看出,以往不管取得哪種駕駛證還是增駕駕駛證,都有12個月實習期,從4月1日起,只有初次取得汽車類駕駛證或初次取得摩托車類駕駛證,才有12個月實習期。
優化考試內容和項目
大車一般是指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客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都是操作難度相對較大、公路駕駛員責任較重的車型,考取這類駕照的難度相對大一些。比如科目二的一般小型汽車(C1)考試只有5個項目,但是大車有16個考試項目。這次新規中進行了一定的優化,取消“通過連續障礙”和“起伏路行駛”項目,從16個項目變成了14個。
對於大型客車和中型客車,按照以往要求,不僅科目二的考試項目多,科目三的路考要求也更高。新規中科目三的考試里程由不少於20公里減少到不少於10公里,此外,申領城市公交車(A3)、大型貨車(B2),白天考試里程不少於5公里,夜間考試里程不少於3公里。不進行夜間考試的,應當進行模擬夜間燈光考試。考試難度降低了,考生考取駕駛資格更便利了。
對持有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增駕其他小型汽車,或者持有摩托車駕駛證增駕其他類型摩托車的,只考試科目二和科目三,優化考試程序。當然,在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也新增了傷員急救知識的內容。
恢復駕駛資格考試“跨省可辦”
考取駕照後,換證也不可忽視,只有第三次換證後,才會換髮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新規定恢復了駕駛資格考試“跨省可辦”,這意味着對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未換證被註銷不滿兩年的,申請人可以向全國任一地申請參加科目一考試,恢復駕駛資格,更好滿足羣眾異地考試換證需求。
兩項減證便民服務新措施
駕考新規不僅對各項駕考內容和要求有了改變,還有兩項減證便民服務新措施將實施。第一項便民措施是推行申請資料和檔案電子化,實行申請資料電子化採集、檔案電子化管理,駕駛人考試信息網上轉遞,實現交管業務辦理“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第二項是推行部門信息聯網共享核查,這意味着與醫療機構等部門信息聯網,共享體檢等信息,羣眾辦理業務時免予提交相關證明憑證。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
説完了上述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我們再來看看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新規根據交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設立一次記12分、9分、6分、3分、1分等五檔記分。
在保持對酒後駕駛、交通肇事致人傷亡後逃逸、使用偽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刪除了駕車未放置檢驗標誌、保險標誌等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對於交通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給予警告處罰的,免予記分。新辦法中:一次記12分的違法行為7類,一次記9分的7類,一次記6分的11類,一次記3分的15類,一次記1分的10類。
超速20%不被扣分了?
在新規執行以前,高速公路上的扣分標準是超速10%以內不扣分,超速10%-20%扣3分,超速20%-50%扣6分,超速50%以上扣12分。簡單來説,如果高速限速120km/h,在132km/h以下都不會被罰款或者扣分,而新規出台以後,這個範圍將會提升到144km/h。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雖然不計分也不罰款,但這還是屬於違法行為,所以不是一些突發情況或者進行超車的話,我們還是應該按照120km/h的速度行駛。
除了高速之外,普通道路也適用這條新規,一般城市內的限速是60km/h,環路則是80km/h,也就是説,城市開72km/h和環路開96km/h也不會出現扣分罰款的情況。更高的速度上限無疑會有效緩解道路交通擁堵問題,日常堵車很多都是一些車主不願意踩油門而導致的。
以下這些行為加重了處罰力度!
新規在細則上雖有部分放寬,但是也有部分規定進行了加重處罰!包括堵車加塞,由原來的扣2分調為3分;開車接聽或者撥打電話,由原來的扣2分調為3分;高速路段違法停車,非必要情況下使用應急車道,由原來的扣6分調為9分;在堵車的情況下隨意穿插行車或者借道超車,由原來的扣2分調為扣3分。
此外,關於賣分行為的處罰也是變得更加嚴厲,現在一旦被發現就要被扣除12分,所以千萬不要為了蠅頭小利去幫別人消分,這真的是得不償失!
另外對於快車道上龜速行駛的車輛,也就是速度低於標定最低限速,扣分從2分提升至3分。
新規還針對推出學法減分措施,這主要是給駕駛員多一種途徑消分。可以在《交管12123》參加交通法規知識並且通過考試,一個記分週期內最高可以減扣6分。
處罰更加人性化
除了超速限值被提高之外,還有很多處罰變得更加人性化了。比如之前遮擋號牌以及不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都是一次性扣12分,現在統一改為9分。這的確是給了駕駛員一次犯錯的機會,因為有時候並不是故意遮擋號牌,而是被遮擋後還全然不知,一下子就扣12分顯得有些太過冤枉。
另外還有幾項的處罰力度變輕了,首先就是駕駛車輛與準駕車輛不符的,由原來的扣12分調為6分,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由原來的扣12分調整為扣9分,車輛未按規定放置檢驗標誌和保險標誌的扣分項目已經被刪除,因為現在已經普及數字版保單,線上就可以查看,粘貼檢驗標誌沒有太多意義。(以上部分圖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