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即墨法院強制騰遷促履行

由 寸建宇 發佈於 綜合

大眾網記者 侯祥家 見習記者 王曉雪 通訊員 安睿 青島報道

“法官,給我10分鐘時間,我馬上湊錢!”近日,在一起執行案件的騰遷現場,被執行人黃某懾於強制執行威懾,當場湊齊60萬元表示要贖回房屋。

某擔保公司與黃某追償權糾紛一案,因黃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書所確定的還款義務,該擔保公司向即墨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依法查封了黃某名下的一處房屋。該房屋拍賣成交後,法官助理於盛坤向黃某送達拍賣成交裁定書並張貼騰遷公告,多次電話聯繫黃某督促其騰房,但黃某均以各種理由拒不履行騰房義務,並稱該房屋內沒有人居住。

經現場調查,執行幹警發現黃某一家均居住在此。黃某母親也居住在此,見到法院幹警後,老人情緒激動,拒不配合執行工作。執行幹警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及時聯繫黃某,向其釋法明理,並告知拒不履行義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最終,在執行幹警的勸導下,黃某的妹妹將母親接走。黃某向法院申請寬限幾日,但由於其之前多次以“過幾天就搬走”為藉口拖延,毫無騰房跡象。為維護買受人合法權益,辦案法官決定強制騰遷。執行幹警做好充分準備,提前聯繫公證處、搬家處工作人員,準備好錄音錄像設備。

法官助理:於盛坤

到達現場後,執行幹警分工協作,有條不紊地清點物品。見法院動了真格,黃某及其家人終於不再拖延,表示想以110萬元價款贖回房屋。鑑於該房屋是黃某唯一住房,騰遷後全家將面臨居住困難的情況,法官為雙方主持調解。最終,買受人同意黃某贖回房屋的請求,並讓黃某暫時住在房內。黃某當場湊齊60萬元交付給買受人,雙方約定待全額支付房款後辦理房屋過户手續。至此,此次騰遷行動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