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張軍在最高檢黨組與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最高檢紀檢監察組專題會商時要求 檢察機關“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與被監督要再加強

由 撒宏才 發佈於 綜合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昊

“‘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與被監督至關重要!在建黨百年的新起點,在邁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的征程上,面臨前所未有的複雜環境和風險挑戰,只有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把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與被監督持續落實、不斷深化,才能為開啓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作出應有的檢察貢獻提供堅強有力的紀律作風保障,走好未來百年、千年的檢察路!”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與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最高檢紀檢監察組專題會商加強對檢察機關“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研究具體舉措。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主持會議並提出要求。

會議學習領悟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下稱《意見》)精神,最高檢黨組成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最高檢紀檢監察組組長蘇德良通報上輪會商問題整改情況。近半年來,最高檢黨組切實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紮實開展檢察隊伍教育整頓,結合賈小剛案深入開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深化標本兼治,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取得新的進展。對標對錶黨中央要求,蘇德良在通報中指出檢察機關在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方面存在的問題,並提出5方面意見建議。

圍繞學習貫徹《意見》精神,最高檢院領導開展自我剖析,就持續抓好“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紮實推進檢察機關全面從嚴治黨找不足、談舉措——“勇於接受監督、主動開展監督不夠,有時存在‘好人主義’思想”“要以賈小剛等反面典型為鏡鑑,做好警示教育”“帶頭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自重、自警、自省”“帶頭嚴格落實‘三個規定’”。

“這些客觀存在的問題,凸顯出檢察機關特別是最高檢在‘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與被監督方面還有死角和盲點!”結合紀檢監察組指出的問題,張軍提出針對性要求——

堅持做到政治自覺,深刻認識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重大政治意義。各級檢察院的“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是黨的檢察事業發展的領頭雁,必須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上作表率、打頭陣。要從政治上看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突出政治建設、政治監督,強化對黨忠誠、踐行黨的性質宗旨情況的監督,強化落實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情況的監督。

堅持主動接受上級、同事和外部監督,時刻警醒自己。人在做,“天”在看!這個“天”就是黨紀國法,就是黨組織和人民羣眾。黨章有規定、憲法法律有規定、黨中央有決策部署,“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就要帶頭“力行”。要對人民負責、對黨組織負責、對新時代新發展階段負責,認真對待監督提醒,做到“響鼓不用重錘”,對出現的問題及時修正,防微杜漸,“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堅持履行好監督職責,把“一崗雙責”落到實處。檢察工作是政治性極強的業務工作,也是業務性極強的政治工作。檢察機關“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既要管事,又要管人,既要抓業務,又要抓隊伍,擔負起管黨治黨、管檢治檢的政治責任。特別是,要針對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暴露出的問題,採取務實舉措,促進主動紮實開展監督,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內部監督工作格局,不斷增強檢察人員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