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澎湃新聞 記者 張小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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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初中生刺死霸凌者獲刑8年一事引起廣泛關注。
9月26日,貴州甕安縣法院就陳某翰故意傷害案進行通報,通報稱:9月25日下午,有媒體就我院曾辦理的陳某翰故意傷害案件進行報道,引發社會關注,我院高度重視,將組織人員開展工作,相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通報。感謝媒體及各位網友對我院工作的關心,並歡迎大家監督。
2014年4月30日,貴州甕安四中初三學生陳泗翰在校遭李小東等人毆打兩次,放學後又被強行拉到校外“單殺”,結果一死一傷。
倖存下來的陳泗翰以故意傷害罪被判刑8年。
陳泗翰出獄那天,日頭很烈。
二十幾個家屬在貴州未管所門口等了三個小時。母親李榮惠不肯到陰涼處坐着,她站在正對大門的地方,好第一時間看到兒子出來。這三個小時似乎比過去的2269天都要難熬。
8月25日,家屬們在未管所門口等陳泗翰出來。
陸續走出來50個刑滿釋放人員,陳泗翰是最後一個。剛出大門,他就被帶去一側的司法車上。父親陳善坤急了,不顧阻攔地跑過去問,才得知兒子作為假釋人員要先到福泉司法所辦理手續。
這是陳泗翰第一次近距離看到父親發白的雙鬢,他心疼又愧疚,主動去拉父親的手。陳善坤一驚,怎麼孩子的手是冰涼的?車上座位不夠,只能讓妻子陪同,陳善坤還沒來得及跟兒子説上兩句話,車就要開了。被落下的他眼巴巴望着,追着車小跑了一段。
想象中的團聚畫面沒有出現,親屬們只好各自返回車裏,路上有人驚魂未定地説,剛剛那幾名便衣站在旁邊,她以為是李家請來報仇的打手,“我都嚇死了!”
李家指的是李小東家。2014年4月30日,李小東等人在校毆打陳泗翰兩次,放學後又將其強行拉到校外“單殺”,結果一死一傷。倖存下來的陳泗翰以故意傷害罪被判刑8年。
這個罪名讓陳善坤夫婦無法接受。他們始終認為兒子是“正當防衞”,並打定主意要申訴到底,還孩子一個公道。
而陳泗翰的自責從未停止過。走出未管所的那一刻,他沒有開心的感覺,只感到一種“解脱”。他很想忘掉過去,卻不知該如何重啓人生。
小時候的陳泗翰。
霸凌
案發當時,陳泗翰是貴州甕安四中的一名初三學生,成績優良,常考進班級前十。在50多公里外的福泉縣工作的父母對他寄予厚望,初一時將他送去甕安讀書,寄宿在他二伯家,因為那邊的“教育質量更好一些”。
陳泗翰的獎狀。
事後陳泗翰總是想,那天如果能早點起牀,在外面買早餐,可能什麼事也沒有。遲到了要被記名,那天他一路飛奔到學校,然後去食堂排隊打粉。麻煩就在這一刻找上他。
排在他前面的男生連踩了他幾腳,他並不認識這個人,不明白對方為何找他茬,後來才知道此人叫李小東,常同金威那幫人一起玩。金威是留級生,“家裏有錢”,是本校有名的“校霸”。
陳泗翰的同學曾向新京報回憶, “校霸”們經常隨機打人,以此樹立“權威”, 陳泗翰只是被選中的一個。
他問李小東“為什麼踩我”,李説“我喜歡踩”。他就把李推開,李一拳打過來,旁邊排隊的七八個人也圍上來一起打他,將他打倒在第一排的桌子上。食堂阿姨斥聲阻止,他們才散開。
陳泗翰繼續排隊,李小東又過來,叫他放學後等着。當他坐下來吃粉時,金威走過來,朝他頭上敲了一拳,再次放話威脅。陳泗翰不敢説話,甚至沒留意到碗裏被吐了一口唾沫。
他們沒有等到放學。第二節課後,陳泗翰站在教室門口透氣,李小東和金威帶了一二十人找上門。李小東拿出一把卡子刀(管制刀具)威脅他,沒説幾句就開始動手,一羣人在走廊裏拳腳並用,對他邊推邊打,一直打到廁所。金威從廁所裏拿出一把掃帚準備打他,被陳泗翰的同班同學何冬華制止。毆打持續了十幾分鍾,其間李小東問陳泗翰服不服,他沒回答。
中午放學後,李小東、金威等人把陳泗翰拉到學校附近的花竹園小區,李小東又問他服不服,不服就單殺。金威叫他們一人拿一把刀對殺,“不是你死就是他死”。臨走前,李小東説下午還要打他。
陳泗翰回家晚了,進門時沒有像往常一樣打招呼。二伯和二伯母見他低着頭不説話,以為是考試沒考好。他們急着趕班車去親戚家吃酒,沒留意到他臉上的淤青和額眉上的傷口。
等大人走後,表哥蔣宏、表姐蔣莉問了兩三次,他才肯講。蔣宏問他被打了為什麼不找老師,他説找老師會被欺負得更慘,並一再強調下午他們還會來找他麻煩。他們仨本計劃放學後一起回福泉過五一,蔣宏就説下午來接他,讓他不要出校門。
“我第一反應就覺得學校肯定是安全的,如果他們真的在學校動手,可以去找老師或者門衞。”蔣宏説。
蔣家兄妹屬於專注學習的那類“好學生”,從小到大沒經歷過這種事,以為只是同學之間的小矛盾。事後蔣宏特別懊悔,如果當時把問題想得嚴重一點,多一句嘴告訴大人,可能就不會出事。
但陳泗翰不想告訴父母,怕他們擔心。告訴老師或許能暫時躲過一劫,卻又怕對方受到懲罰後會變本加厲地報復,老師也不能保證他每天的安全。況且馬上要中考了,他不想把事情鬧大。對他來説,順利考完試才是最重要的。
下午,陳泗翰故意等到打鈴了才進教室。聽同學説,李小東們剛剛又來找他了。上完第一節課,他打電話問蔣宏幾時過來,蔣宏説還有一節課。後來蔣宏回想這個細節才意識到,那個下午甚至那一整天陳泗翰都在恐懼中度過。
沒想到四中提前放學了,在一中讀高三的蔣宏還在上課。陳泗瀚不敢出教室,幾個同學陪着他等。五點左右,金威強行把他從教室裏拉出來,從五樓拉到一樓,與李小東等十幾人會合,然後把他帶到附近的虎鷹扎啤店。
甕安四中新校門。
那是一段300多米的路,途經許多商鋪。陳泗翰沒想過求助,“誰能幫你?”也不敢逃跑,怕被逮住。在當時有限的思考裏,他只能預想到自己會被打一頓,而他能想到的唯一脱身辦法,就是表哥快點過來接他。他輪番給表哥、表姐和二伯家座機打電話,但都沒人接。陳泗翰的同學們遠遠跟在後面,沒人敢上前勸阻。
金威、李小東等人將書包和校服放在虎鷹扎啤店裏。上一屆的“校霸”阿龍在這家店打工,這是他們聚會和敲詐欺凌學生的“地盤”,旁邊有一條進入花竹園小區的巷道,兩面高牆,沒有監控。
當年沒有監控和門禁的花竹園小區,如今也裝上了大門,設置了門衞崗亭,外人不能隨意進出。
等到五點半,蔣宏還沒來。李小東拽着陳泗翰的衣領往花竹園巷道走。陳泗翰不願意走,李小東説:“你再不走的話,我過10秒就踢你一腳。”並叫人計時。
被打之前,他還聽到阿龍對李小東説了一句:“你不把他殺到,不要來見我。”
“互殺”
沒有人看清楚,陳泗翰和李小東究竟是怎麼“殺”起來的。也沒有人看見,陳泗翰被拽入巷道前一刻,同年級的賀翔偷偷遞了一把刀給他。
賀翔對警方稱,他與何冬華關係要好,當天何冬華叫他去現場幫陳泗翰,所以他把刀遞給陳防身。
一審判決書對遞刀細節的描述是:賀翔趁機將身上的一把卡子刀遞給陳泗翰,陳泗翰左手接過卡子刀後將其放在衣服口袋裏。
而陳泗翰的供述略有不同:賀翔拉着我的左手,我感覺他放了什麼東西在我左邊的校服口袋裏,放完後還拍了一下,叫我注意一點。
當時他的右手還拿着手機給表哥打電話。蔣宏回憶,放學後他在路上接到陳泗翰的電話,得知他已被拖到了校外某地,便叫他不要掛電話,但很快那邊就沒人説話了,只聽到一些奇怪的雜音。
陳泗翰一直沒掛電話,他稱自己左手摸口袋,摸出一把刀,當時刀是半開着的,他沒用過這種刀,不知道怎麼合上,甚至不知道它叫什麼。怕被對方看見,他慌忙把刀背在屁股後面,左手還因此劃傷了。
隨即,李小東衝上來,揮着右拳跳起來打他的頭,他下意識用手去擋,不知怎麼的,李小東右側鎖骨下方被他左手上的刀戳到了。屍檢報告顯示,此創口未傷及胸腔臟器。
兩人各退一步,李小東指着流血的傷口説“這是要哪樣”,並用右手從口袋裏摸出一把卡子刀,衝他殺來。他用拿刀的左手壓制對方的右手,拿手機的右手則壓制對方的左手,近身搏鬥間,忽然感覺左後背一涼,情急之下他用力甩開對方,並刺到了對方的胸口,然後轉身逃跑。
他不知道,身後的李小東持刀追出幾十米後,倒在了地上。
蔣宏記得,電話那頭的雜音持續了一兩分鐘,就聽到陳泗瀚説:“哥,我被殺了。”約四五分鐘後,他在一個路口遇到了受傷的陳泗翰。
陳泗翰用右手捂着左背上的傷口,往二伯家方向狂奔了七八百米,見到表哥後,他像是卸下一口氣,一頭靠在表哥身上,癱軟在地。蔣宏看他後背流了大片的血,讓他趕緊報警。但他當時呼吸困難,説不了話,蔣宏便把他扶到附近的治安崗亭報警。這個行為被一審法院認定為求助而非自首。
一審法院也沒有采信過失致人死亡的辯護意見,理由是:陳泗翰明知與李小東打架會發生傷害的後果,在李小東等人邀約之下,還準備了一把卡子刀放在身上。當李小東用拳腳毆打陳泗翰時,陳泗翰最先掏出卡子刀刺傷李小東。
陳泗翰記得,一審庭審時,審判長先後唸了賀翔、何冬華的證詞。賀翔的證詞提到陳泗翰主動問他要刀,他當庭提出異議,辯稱從未跟任何人要過刀。
李榮惠夫婦懷疑賀翔的證詞作假。他們稱,事發後不久去學校找過賀翔,問他為什麼遞刀,賀翔怕被錄音,把他們倆的手機放到遠處,才説:“嬢嬢,我是看陳泗瀚被打得太可憐了,我才遞刀給他。”
關於校門口的細節,陳泗翰回憶的版本是這樣的:金威等人挾他出校門後,他在下坡處站着不願走,他們就在旁邊守着他,這時賀翔主動走過來,問他有沒有刀,他説沒有,賀翔二話不説就跑了。
六年來,陳泗瀚一直糾結這個問題。不申訴也無妨,但他必須澄清這一點,“我沒有跟任何人要過刀。”他重複了幾遍。
2018年與律師林麗鴻第一次會見時,他特別提到了此事。林麗鴻去甕安縣人民法院要求查看庭審錄像,被告知沒有錄音錄像。而庭審筆錄是在看守所裏籤的字,沒有監護人在場,程序不合法。
所謂的“邀約”打架,陳泗翰也無法認同。
判決書上三次提到同一個細節:李小東等人問他服不服,他説不服。前兩次出現於檢察院的指控和法院的認定,時間是下午放學後,第三次是他本人的供述,時間是中午放學後。何冬華的證詞則提到,中午放學後,李小東問陳泗翰到底想怎樣搞,他説要麼單挑,不單挑下午再説。
對此陳泗瀚否認稱,李小東等人確實多次問他服不服,但他始終沒有搭腔。中午放學後也是對方提出單殺(與金威證詞一致),他一直不同意。
林麗鴻歷經波折調閲卷宗後發現,賀翔等證人證言三次都不一樣;陳泗翰的三次供述也不一樣,部分事實不清。一審辯護律師王雯徵也提到,關於誰先捅刀的細節,只有陳泗瀚本人的供述,沒有其他佐證。
陳泗瀚告訴記者,第一次審訊是案發第二天在醫院進行的,當時他術後剛剛甦醒,眼睛還睜不開,戴着氧氣瓶,説話很困難。第二次是一週後媽媽揹着他去公安局做的口供,他身體尚未痊癒,只穿了一件睡衣,審訊室裏“特別冷”,從早上8點持續到下午2點,早飯午飯都沒吃,他想着“快點擺脱”,可能沒有仔細核對筆錄就簽了字。
尤其在“互殺”細節上,他的記憶比較混沌。第一刀究竟是怎麼刺到對方的,他也搞不清楚,他對警察説是對方跳起來打他時自己戳到的,警察並不相信,反問:“你不殺他,他會殺你?”
這是陳泗瀚不願申訴的原因之一,因為拿不出證據,所有辯解都是無力的。“哪怕我是對的,我沒説謊,都沒用。我不知道怎麼去改變。”
一審後,陳泗翰在看守所裏寫給家人的信。
失控
案發當天,李榮惠早早把飯做好,等孩子們回來。一直等到五點多,噩耗降臨。
趕往甕安的路上,他們接到醫院打來的電話,説再不做手術,你兒子就等不到你們了,“最多20分鐘”。李榮惠腦袋一嗡,陳善坤也蒙了。四姐搶過手機説馬上做手術,到了再補簽字。
趕到時手術已結束,人還在昏迷中,醫生下了病危通知書。當晚的胸片報告顯示左肺被壓縮約75%,經縣公安局法醫鑑定為重傷二級。
案發當晚,陳泗翰的胸片。
案發當晚,醫院下了病危通知書。
但兩個多月後,縣檢察院委託貴陽醫學院法醫司法鑑定中心再次鑑定,結果改為:左肺壓縮約50%,屬輕傷一級。
李榮惠給兒子擦身時發現,他周身都是淤青,醫院的檢查報告稱其“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最讓她心疼的,是兒子醒來後説的第一句話:“媽媽,我不知道是怎麼跑出來的。”
在醫院取保候審的陳泗翰,仍心心念念備考。住院期間,同學們幾乎每天去醫院把複習資料帶給他。身體好轉後,他提出想上學。警察同意了。
第二天,他扒着媽媽的肩膀去了學校。下午,李榮惠來到學校門口等他放學,其間跟一個炸洋芋的阿姨聊天,阿姨説她兒子也曾在四中讀書,被同學欺負得輟學了。
接到陳泗翰後,李榮惠看到幾個黃頭髮的少年在馬路對面,心裏隱隱不安。“媽媽,金威就在馬路對面。”兒子突然開口。她一看,那人直直盯着陳泗翰,兇狠的眼神帶着恨。她察覺到,兒子扒着她肩膀的手在顫抖。回到醫院後,她把情況告訴警察,警察説安全起見,以後還是不要去了。
2014年5月中旬,警方安排雙方家屬調解,在陳善坤的印象中,這次見面很平和,“過後就大變樣了”。
6月9日,剛過完15歲生日的陳泗翰接到逮捕通知。李榮惠稱,警察當時安撫他們説“先關着”,因為“死者家鬧得很兇”。
蔣宏去公安局做筆錄,聽警察討論此案時提起了“6.28”事件。2008年,甕安一名初二女生與同學外出時溺水身亡,家屬對鑑定結果不滿,坊間也出現各種傳言。6月28日,死者家屬拉橫幅上街遊行,最終演變為一起針對黨政公安機關打砸搶燒的惡性羣體性事件。六年過去,“6.28”的陰影仍未褪散。
四中學生説,李小東和金威曾因打架被學校處分過,開會時還在台上亮過相,金威的口供也證實他和李小東、阿龍一起打過幾次架。
陳善坤很納悶,學校為什麼要給李小東開一個“在校表現良好”的證明?當天陳泗瀚在學校被打了兩次,為什麼沒有老師發現?事後他們找了學校至少10次,始終沒有見到校長,也找過教育局兩次,無功而返。
7月份第二次調解,陳家人下跪求情,李家不同意,在公安局裏鬧。
李榮惠回憶,一審時,陳泗瀚最後陳述時向死者家屬道歉悔過,對方開始鬧場,像要衝下來打陳泗瀚,庭審不得不匆忙收場。辯護律師王雯徵也記得,庭審時李小東的父親情緒很激動,不過庭審還是按程序走完了,並沒有倉促結束。
李榮惠以為還會開庭,等了一個多月,天天去法院門口守,有一次終於守到了法官,李榮惠追着他問多久開庭,他沒回答,只説別人家的人死了,她説別人死了也有個前因後果,假設我家孩子沒搶救過來,我去找誰?對方不説話了。
他們也私下聯繫過李家,希望求一份諒解書,這關係到陳泗瀚的量刑。但李家不肯見面。數月後領到判決書,一看,8年。李榮惠在家哭了一天。
一審法院同時認定,本案的發生,系被害人主動挑起事端,被害人有明顯過錯。
民事訴訟時,李家起訴了陳家和賀翔家。陳泗瀚擔心班主任會受牽連,讓父母不要起訴學校,所以陳家只申請追加了金威等人為被告,共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最後判決金家、賀家分別賠償8.7萬,陳家賠償15.2萬,其中11萬在事發當晚就給了李家。
宣判後,金家不服要上訴,李榮惠指着金父説:“你還好意思上訴,你家金威有什麼權利打我兒子?”
她心裏有冤氣,不願再拿錢,也拿不出錢。家裏本就沒什麼積蓄,之前給的11萬里有6萬是政府補償,5萬是跟親戚借的。那段時間孩子住院治療、請律師等,花了不少錢,不得不抵押房子貸款。出事後她一直請假,沒多久就被工廠解僱了,僅靠丈夫一人工作,維持生活。
2017年未管所打來電話,説如果不交完賠償餘款,陳泗瀚就無法減刑。他們又東借西湊,籌到四萬多。
在法院執行庭辦公室裏交完錢後,李榮惠與陳善坤妹妹跪在李小東父母面前,求他們寫一份諒解書。其實案子已結束,諒解書也不能改變什麼,他們只是想給孩子 “一點希望”。但無論怎麼哭怎麼道歉,對方都無動於衷。
李小東的父親至今恨意難消。今年7月,記者聯繫到他,他拒絕了採訪,並放話説要報復陳泗瀚。李小東的母親則通過伯母向記者轉達,她心情不好,不想見人。伯母説,電話裏她一直在哭。
伯母對李小東的印象基本停留在初中以前:李小東和姐姐從小很乖,幹活勤快,成績也不錯。鎮上沒有中學,姐弟倆初中去了縣城讀書,因為離家遠,父母給他們在縣裏租了個房子,有空會去看他們。
出事時,李小東的父親在煤場拉煤。兒子離開村莊去縣城上學,經歷了什麼,父子倆也許並沒有太多溝通。“我也不知道他那天為什麼欺負別人,出了家門我就管不着了,一定是學校沒有教育好。”在“穀雨”的採訪中,他表示,從前他都是嚴加管教,有一次打兒子把棍子都打斷了。他也不認可“正當防衞”,因為第一刀是陳泗瀚先殺的。
李小東老家。
民事法庭上,李榮惠是自己辯護的。她説,在座的都是為人父母,都有兒女在外面讀書,如果説陳泗瀚犯了多大的錯,要判8年,還要賠這麼多錢,那換作你們自己的孩子,一天被打了那麼多次,你們作何感想?説完庭上很安靜。唯獨李小東父親頭一歪,回了句:“反正我家的死了。”
那一刻,她的憤恨無以復加,但胸腔卻像被死死堵住一般,什麼也吐不出來。
申訴
一審後,陳善坤夫婦找了一個更有名的本地律師,對方信誓旦旦地説肯定會改判,改成防衞過當,頂多判5年。兩人都聽蒙了。
上訴時,他們提交了陳泗瀚的醫院檢查報告、全身是傷的照片,以及四中學生請求法院輕判陳泗瀚的聯名信。
這封聯名信是一審判決後陳泗瀚的同學自發寫的,共有56名學生簽字按手印。信上説:“他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殺人犯,他曾經是一名品學兼優的學生,也是一名積極向上的同學,更是這起事件中的一個受害者,一個需要你們保護的受害者。”
二審沒有開庭,維持原判。
此後兩年,沒有工作的李榮惠揹着包到處遞申訴材料。材料是300元請人寫的,複印一張兩毛,這幾年光復印就花了上千元。
陳善坤則一天到晚盯着判決書看,逐字逐句反覆琢磨,那幾頁紙都快被他翻爛了。“那時候我們什麼都不懂,理解能力和判斷能力有限,哪怕差一個字,意思都不同。”
李榮惠跑了幾十家律師事務所,都説判重了,但沒人願意接。她也知道本地律師的侷限性,只是求一個心理安慰,走到哪兒都想問問,懂法的人對這個案子的判斷,跟他們想的有多大區別。既然區別不大,就要堅持下去。
堅持並不容易。材料要麼遞不上去,要麼沒有音訊,唯一有迴音的是州檢察院——打電話叫她把材料拿回去。她走了很遠的路,拿到材料後,雙腳突然沒了力氣,蹲在地上哭了一場。
頭兩年,母親和姐姐們擔心她抑鬱,每天輪流守着她,走到哪兒跟到哪兒。很多時候,她要不停地暗示自己“我的小孩還在,只要他活着就好”,內心才能獲得短暫的平靜。後來為了轉移注意力,她打了兩份工,每天忙得很累,晚上好睡一點。
陳善坤的狀態更差一些。他原來是一個能説會道、善於張羅的人,孩子出事後,他的嘴變笨了,記憶力退化了,“像變了一個人”。他的身體也不如從前,經常頭暈頭痛,有時痛到心慌、嘔吐,醫院檢查為腦供血不足。李榮惠覺得他是想太多了,休息不好。有時候他半夜起來,走來走去,把她吵醒,最後兩個人都睡不着。
每月一次的探視機會,每次半小時的會見時間,來回要趕90多公里路,他們從來沒有缺席過。每次進未管所,他們會先看牆上的公告,表現好的名單裏經常有陳泗瀚,但減刑名單裏總是看不到他。
有一次,他們參加未管所的幫教活動,可與孩子面對面地吃一頓飯。走的時候,李榮惠回頭看,發現兒子正沿着二樓窗邊跟着他們走。那一幕讓她無比心痛。
陳善坤一直覺得對不起孩子,身為父親,沒有教過孩子如何保護自己,出了這樣的事,又因為自己的無知,沒有給孩子爭取到好的結果。
“故意傷害”這四個字,就像一把刀,紮在他們心上。
2018年,他們看到崑山反殺案的報道,決定無論如何要找一個好律師申訴。李榮惠在網上諮詢了一些北京的律師,把起訴書和判決書發過去,仍只得到口頭安慰。直到林麗鴻對她説:“我接了。”簡單的三個字,差點讓她眼淚掉下來。
今年9月3日,最高法發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衞制度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雙方因瑣事發生衝突,衝突結束後,一方又實施不法侵害,對方還擊,包括使用工具還擊的,一般應當認定為防衞行為。不能僅因行為人事先進行防衞準備,就影響對其防衞意圖的認定。”
林麗鴻告訴記者,她接這個案子,不僅因為它是典型的正當防衞案,更因為它呈現了校園暴力最悲慘的一種結局。“這是一個非常負面的例子,我不惜一切代價給他翻案,就是因為他代表太多人了。”
出事後,陳善坤的手機裏存了很多校園暴力的視頻,有些畫面極其殘忍。李榮惠不敢看那些視頻。她曾經目睹過一次校園暴力。一審後的某一天,她去二中附近的二伯家拿聯名信,在樓下看到一羣初中生在打架,二三十個人打一個,有個人手裏拿着一把約三十公分的西瓜刀,表情兇狠。被打的那個孩子被一腳踢到她面前,口鼻都在流血,眼神無助地看着她。她趕緊開門上樓報警,警察很快趕到現場。
“要是陳泗翰被打的時候,有一個人報警,可能他們都會得救。”李榮惠説。
林麗鴻能夠理解陳泗瀚當時不敢告訴大人的心理,因為大人通常只告訴小孩要好好學習、遵守紀律,卻沒有告訴他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我們都是成年人了,但我們曾經也是孩子。”
倖存者
入獄後的很長一段時間,陳泗翰非常消沉。
事發第二天,他在病牀上甦醒過來,聽到李小東死亡的消息後,哭了。他説不清那是什麼感受,很複雜,難過、害怕、內疚都有,唯獨沒有怨恨。
一夜之間,命運將他變成一個“手上沾血”的人,他除了接受,別無選擇。“沒辦法。”他總是説。
他在看守所裏待了9個月,心裏一直是慌的,見誰都怕。父母透過電視機一樣的視頻窗口,看到他又黑又瘦,卻不敢流淚。
有段時間,他懷疑自己得了抑鬱症,偶爾閃現過輕生念頭。他能做的只有轉移注意力,看書、彈吉他、發呆。
他經常發呆看天,看雲朵緩慢地移動。天空以廣闊給了他些許安慰,他希望安慰到同樣痛苦的家人,在信中他寫道:“想我的時候多看看天,也許我也在看。”
陳泗翰在看守所裏寫給父母的信。
他努力想要忘記李小東以及那天發生的一切,實際上根本做不到。其實他並不記得李小東的樣子,那天他幾乎沒有正眼看過對方,一直在躲避對視。有時夢到自己被打,那些人的臉都是模糊的。
相比父母的鬱憤不平,他更多的是自責。他始終覺得,即便是對方挑起的事端,即便有被霸凌的情節,自己的過錯也無可推卸。
他反省,如果當時自己“圓滑”一點,回一句 “服了”,或者冷靜一點,找個機會逃跑,可能也沒多大事。而且刀是他捅的,人是他殺的,即便申訴能在法律上改判他無罪,但在道德上,他覺得自己並不無辜。
他也被坐過牢的罪恥感包裹,不太敢面對親戚和同學。出獄當晚,他跟昔日最好的同學之一視頻通話,感受到彼此的差距,沒聊多久就掛了。在此之前,他基本每個月都會收到一封同學的信,他們跟他分享高中的生活、大學的煩惱,但他在獄中卻沒什麼可分享的,不知道寫什麼。
看守所時期,同學們給陳泗翰寫的信。
8月25日,陳泗翰出獄後,親屬們在甕安老家為他接風洗塵。
他今年21歲,如無意外,本該跟同學一樣上大學。他在未管所裏考取了法律專業的大專文憑,曾有過重新讀書的想法,他寫信給林麗鴻説,“至少我還不想浪費掉這寒冷的年華。”
出來後,他才發現讀書的想法不太現實,雖然親戚和律師都願意幫他謀出路,但提起未來,他仍然感到迷茫。
“一張白紙上面有一個黑點,大家注意的還是白紙上的黑點,不可能去注意其他白的地方。”陳泗瀚談論自己時異常冷靜,並習慣性禮貌地微笑,帶着一絲不易察覺的苦澀。
今年春節前,陳泗翰寫給林律師的信。
(除陳泗瀚、李榮惠、陳善坤、林麗鴻外,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