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變廉政課堂,20餘名幹部到武鳴區法院旁聽庭審
(來源:南寧中院)
此次庭審是一起涉嫌貪污罪案件,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陸某奇在2011年下半年至2014年底擔任武鳴縣房屋和徵地拆遷辦公室主任期間,在陸某奇、韋某培、李某君、李某伍的操作下,於2014年1月10日騙取徵地補償款共計462,122元。
同年1月12日,李某伍按照陸某奇的指示拿出現金12萬元,於當晚9時許在武鳴縣城糧油市場內交給韋某培。過後韋某培、李某君各分得5萬元,陸某奇分得2萬元。案發後,經核算:韋某培、李某君通過加大、虛列補償項目騙取國家徵地補償款達116,635元。2017年3月29日,李某伍退贓25萬元整;同年4月5日,韋某培退贓5萬元整;次日,李某君退贓5萬元整。
旁聽幹部耳聞目睹了庭審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審理過程,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庭審結束後,旁聽人員表示,旁聽職務犯罪庭審是一種很好的學習方式,既可直觀地感受職務犯罪的嚴重後果,接受警示教育,築牢思想防線,又能進一步加深對法院工作的瞭解,增強法治觀念。
一直以來,武鳴區法院高度重視職務犯罪案件審理的延伸職能,精心組織,選擇有典型意義的案件,有針對性安排職務相近、工作環境相似的黨員和公職人員旁聽,使旁聽者身臨其境,零距離接受警示教育,切實做到以案釋法,以審促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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