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國人的憂患意識越來越強了,很多車主買車後乾的第1件事就是買保險,除了購買國家強制要求的交強險以外,車主還會購買豐富的商業保險。買了商業保險後,就有保險公司替車主承擔風險,平時無論是撞了人還是撞了車,只要保險買的全就有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平時開車過程中經常會出現意外,如果車主不小心開車撞了人,到底該怎麼處理呢?把傷者送去醫院後,醫院一般會要求司機先墊付一部分醫藥費,有些車主認為自己購買了保險,先墊付醫藥費也沒關係,反正保險公司可以報銷,就自行墊付了醫藥費,這樣做到底對不對呢?
提出這種問題的車主,都是沒有真實經歷的人。現實生活中,如果你不小心開車撞了人,一定要及時把傷者送去醫院,並且打電話報警,也要第一時間聯繫保險公司,派專門的理賠員進行處理。
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會去醫院調查傷者的具體情況,如果傷者需要墊付醫藥費的話,車主一定不能自掏腰包,車主一定要讓傷者家屬聯繫保險公司,讓保險公司墊付這筆錢。如果車主購買了三者險,就由保險公司來理賠,就算傷者要墊付醫藥費或者要其他賠償,也應該直接找保險公司。
如果受傷者去醫院的過程比較曲折,保險公司沒有第一時間趕到,車主可以少墊一部分費用,先保障傷者第一時間送去醫治,司機最好不要一次性把所有的費用都交完。有些車主提前墊付了全部醫藥費後,再想找保險公司報銷的時候,將會非常困難,保險公司的賠償金遲遲不到賬,處理起來也很麻煩。
大家是否遇到過類似的狀況呢?你都是如何處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