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駐香港特約記者 葉藍】 香港保安局正研究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26日在電視節目中稱,現在是第23條立法最適當時機,而經過長達17年,2003年時的立法建議已不足以應對香港近年情況,需要修補法律空隙或灰色地帶,正研究立法細節,包括研究涵蓋香港國安法沒有涵蓋的罪行,如間諜罪、竊取官方機密等。他舉例稱,2019年“修例風波”中有人免費向示威者提供頭盔、港鐵單程票和衣物等物資,凡此種種都有國家級組織行為在內。針對多個團體代表先後因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不少團體陸續解散,鄧炳強説,過去的行動是針對“大老虎”。雖然香港社會現在相對平靜,但仍不能掉以輕心,因為“本土恐怖主義”已孕育,加上美國仍利用香港企圖牽制國家發展,需要加以防範,特區政府會研究如何修改《社團條例》,如是否需要像國安法那樣加入更多實施細則,或參考外國法例,要求社團提供更多數據等。
連日來,鄧炳強多次談到第23條立法問題。他9月13日在採訪中透露未來會着手推動第23條立法,希望在下個立法會會期內完成。9月22日,他又再度強調第23條立法是必須且有迫切性的,將以2003年提出的立法草案內容建議作為起點,再根據過去兩年香港狀況和預計會發生的事情,加上香港國安法條例、執行情況和法庭判決,同時參考外國包括美國的國家安全法例,重新擬定全新的第23條立法草案,將重點立法規管竊取國家機密即間諜活動、外國政治組織在香港活動,以及香港政治組織與外國政治組織的活動。
第23條立法得到香港社會的普遍支持。工聯會日前與特首林鄭月娥會面,提交《施政報告》建議,其中之一就是建議特別行政區政府一年內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聯會的郭偉強稱,香港國安法並未涵蓋基本法第23條的所有內容,例如處理外國政治團體在港活動以及香港政治團體與外國團體的聯繫等,港府應在一年內製定相關法例,確保國家安全獲得全方位保障。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稱,即使香港已經有國安法,有關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工作仍然要落實,尤其是針對叛國和煽動叛亂行為,必須立法。有港媒評論稱,清除“黑暴”餘毒,剷除亂港分子,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為保香港長期安定繁榮,第23條立法必須全方位、無死角杜絕一切違反國家安全的行為,令亂港分子沒有空子可鑽,還社會安寧。
來源:環球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