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泗水關於縣黨員幹部酒駕醉駕典型問題的通報

由 亓官天亦 發佈於 綜合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警示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帶頭遵紀守法,堅決遏制酒駕醉駕違紀違法行為發生,現將查處的3起酒駕醉駕問題通報如下:

1.縣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中心職員王濤危險駕駛問題。2020年12月25日,王濤飲酒後駕駛汽車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檢測屬醉酒駕駛。2021年4月30日,泗水縣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王濤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2021年7月,王濤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濟河街道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長餘正峯酒駕問題。2021年3月15日,餘正峯飲酒後駕駛小型轎車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檢測屬酒後駕駛。同月30日,泗水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給予餘正峯暫扣駕駛證6個月,記12分,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2021年6月,餘正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聖水峪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蔡貞強酒駕問題。2020年7月17日,蔡貞強飲酒後駕駛小型轎車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檢測屬酒後駕駛。2021年3月18日,泗水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給予蔡貞強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記12分,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2021年5月,蔡貞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