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
【編者按】今年是黨的二十大召開之年,是進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新徵程的重要一年。進入2022年,處於市場一線的眾多企業如何在“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的基調上乘勢而上、奮勇前進?今年兩會,來自產業前沿的代表委員紛紛圍繞經濟民生話題踴躍建言。即日起,人民網推出“對話企業家·建功新時代”系列。
全國人大代表陳保華 受訪者供圖
發展數字經濟,是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大勢所趨,有利於推動我國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發展方式轉變、搶佔全球競爭優勢。
我國數字經濟蓬勃發展的同時,也為數字治理帶來了諸多新挑戰,數據安全、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難等問題凸顯。
2022年全國兩會召開之際,全國人大代表、華海藥業總裁陳保華聚焦數字經濟發展,為我國數字經濟健康發展建言獻策。
加快制定數字經濟促進法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發展數字經濟,實施網絡強國戰略、國家大數據戰略和數字經濟五年發展規劃,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推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成績顯著。
與此同時,我國數字經濟的發展也面臨着一些問題和挑戰:數字科研和應用技術人才欠缺;數據資源開發利用能力不適應;基礎設施建設缺乏規劃協調,區域和城鄉差距明顯;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動能不足,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進展遲緩等。
特別是伴隨數字經濟新業態興起,由於法律制度建設相對滯後,諸如網絡詐騙、網絡刷單、金融脱實向虛、資本無序擴張等,平台經濟出現了一些不健康不規範的苗頭和趨勢。這些問題嚴重影響數字經濟健康發展,對國家經濟金融安全構成威脅,亟需堅決糾正和治理。
對此,陳保華認為,在數字經濟時代,應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去破解制約因素和突出問題,努力健全數字經濟相關法律機制,促使發展數字經濟有法可依。
目前,部分地方立法的探索實踐,已為國家立法奠定了重要基礎。2020年12月,浙江頒行了以促進數字經濟發展為主題的全國第一部地方性法規《浙江數字經濟促進條例》。此後,上海、廣東等多地也相繼出台了地方性法規。這些立法實踐證明,有法可依、依法推進,是破解數字經濟發展中的“堵點”、“難點”,提升發展質量的重要保障。
陳保華在議案中提出,應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的原則,針對數字經濟發展中的薄弱環節、制約因素和問題,着力完善經濟管理體制機制,明晰權力邊界與責任;注重發揮政府“有形之手”的推力,市場主體的主力和市場“無形之手”的基礎作用力;圍繞數字經濟發展要素中的“短板”,規範推動數字經濟發展的綜合性措施。同時,積極吸取和借鑑地方立法的共性內容和經驗,形成數字經濟促進法的框架性建議稿。
推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
中小企業是數字經濟發展的主力軍,也是數字化轉型的主戰場。推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有利於企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以及加速轉型升級,能夠有效增強企業的抗風險能力,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然而,目前大部分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尚處於起步階段。從企業維度看,主要存在五個方面問題:一是有些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缺乏全局統籌;二是數字技術應用融入程度不夠深入;三是企業不善於利用數據分析指導經營決策;四是數字化支撐要素乏力;五是數據和信息安全隱患嚴重影響到企業數字化轉型的決心與信心。
陳保華認為,要健全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生態體系,加快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步伐。他從五個方面提出了建議:
一是強化精準施策,提升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水平。要兼顧不同產業、不同行業、不同層次和不同發展階段企業需求的多樣性和特殊性,不搞“一刀切”、“一鍋煮”;二是提升中小企業數字化基礎能力,要針對不同行業、不同層次的中小企業提供有效的數字化基礎設施和服務;三是着力培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要素”支撐能力,推動中小企業智能化改造升級;四是加強數據資源共享和開發利用,支持基於產業集羣和供應鏈上下游企業打通不同系統間的數據聯通渠道;五是加強網絡和數據安全保障,進一步健全我國數字經濟法律體系。
就醫藥行業的產業數字化發展來説,近年來,傳統大型製藥企業紛紛加快數字化轉型進程。作為“原料藥+製劑”一體化的大型製藥企業,華海藥業也在試着通過“以點帶面”來推進數字化轉型進程。
“在數字化進程中,要綜合分析企業內外部環境和政策的變化趨勢。”陳保華表示,一方面,要從數字化角度研究創新發展新模式、發現新方向、提升新能力、形成新優勢,要找準數字化發展新方向,更應塑造“新型能力”;另一方面,企業應善於從“數字化”角度來分析和挖掘企業發展的新優勢,建設起適應企業自身情況和順應整個行業生態發展趨勢的數字化系統。此外,企業在數字化轉型,不僅僅是技術或業務上的轉型升級,還要對傳統的管理模式、業務模式和組織模式等進行升級和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