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工作“催辦”術

催辦是機關工作人員對需要處理的公文或事情,督促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落實辦理,使該辦的公文和事情能得到及時處理。它是各級機關工作人員經常遇到的一項工作。

催辦,有機關內部的催辦和機關之間的催辦,機關內部的催辦也叫對內催辦,主要是對承辦部門(承辦人)辦復公文的情況進行查詢、催促。機關之間的催辦也叫對外催辦,即催促受文(或其它事情)機關,儘快答覆發文機關提出的問題或託辦的事情,有利於工作的順利開展。

那麼,機關工作人員怎樣做好催辦呢?

機關工作“催辦”術
一、催上級機關的方法

作為下級,催上級機關應當特別慎重,搞不好就會將關係弄僵,把事情搞糟。根據許多“老機關”的經驗,催上級應以請示為主。具體方法是:

(一)請求中有爭辯

有些事情,下面焦急上面不急,催了多次仍難以奏效。遇到這種情況,作為下級機關人員,不妨採取“禮”中帶“兵”的方法,在請求中適當地加以爭辯,陳述催辦的理由和事情的利害關係,力求使上級機關能夠同情和理解,抓緊時間給予辦理或答覆。

比如,某單位擬定在“十一”前夕召開黨委會,可是新調來的局長還不是黨委委員,不便出席會議。於是黨辦按局黨委的意旨向上級機關呈報了增補局長為局黨委委員的請示,可離開會只有幾天時間了,上級還未批下來,黨辦的同志就打電話催促,他們先向上級解釋本局馬上召開X屆X次黨委會,後又説明這位局長是調任的,如果他不是局黨委委員,就沒法召開會議,最後説:“如果近幾天把我局的請示批下來,我們十分感謝上級對我們工作的支持。”上級機關的同志聽後説:“既然這麼急,你們為什麼不早一點報請示?”局黨辦的同志説明道:“這位局長的命令是十天前接到的,人是前幾天來報到的,我們還怎麼急呢?!”

這種“禮”中帶“兵”的催促,終於奏了效。

(二)堅持原則,據理催辦

一般來説,越是上級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覺悟和政策水平越高,職業修養越好,辦事能力越強。但也有個別同志,自以為自己是“大機關”,説話口氣大,辦事架子大,擺出一副教訓人的架勢。在催促這樣的同志時,弄不好就會發生衝突。

但為了及時完成催辦的事情,在極力避免衝突的前提下,仍然要採取擺事實講道理的方法,針鋒相對,據理催辦。因為“真理”總是真理,它不會因人而異變成荒謬。

機關工作“催辦”術
二、催領導的方法

1呈報時,摻背景

機關人員為了使呈報的事項及時得到批覆,在向領導呈報時,可以加上一個“時間”背景,其用意是暗示領導接到此事不要拖延,儘快考慮批覆,

2假請示,真提醒

這是當機關人員呈報的事項領導確實忘記後所常用的一種催辦方法。如:“X部長,上面要我們彙報我部貫徹XX號文件的情況,什麼時候向他們報告?”。表面看來這是請示,實際是在催促。

3閒聊時,捎一聲

有些催辦的事項,在與領導閒聊時很自然地捎問一句,亦能達到較好的效果。

4找領導,催領導

當有些事項不好直接催主管領導時,可以通過“請示”副職或部門領導讓他們向主管領導捎話,這樣往往可以提高催辦的效率。

機關工作“催辦”術
三、催同級部門的方法

(一)單刀直入

本機關各部門工作人員之間,朝夕相處,彼此熟悉瞭解,直接了當地談公事一般都能接受。所以,只要運用和藹的語言單刀直入地有什麼催什麼,便可達到預期的效果。

(二)運用卡片

製作和運用催辦卡片,既可以備忘,也比較規範,是機關內部催辦的有效方法。催辦卡片的製作方法是,用統一規格的紙張,內設交辦部門(人),交辦時間、要求完成時間、交辦事項;承辦部門(人)、辦理時間、辦理結果等欄目;並説明催辦要求。

機關工作“催辦”術
四、催下級的方法

本着機關為基層服務的原則,上級機關在催辦下級機關或基層時,既要督促他們抓緊落實,又要體諒他們的難處,而且要盡力給以幫助,催辦下級的一般方法是:

(一)催辦和協辦結合

一般講,催辦人員不直接處理、解決工作落實中的問題,大量的工作應由承接單位辦理。這樣有利於充分發揮下邊的積極性,把事情辦好。但催促下邊時,由於各種因素的限制,也不能僅僅侷限於催辦。

工作中,往往有些難度較大的問題,需要催辦機關派人下去,協助基層處理;有些問題涉及面廣,需要上級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落實解決;對少數時間緊,要求高的重大問題,還需要催辦人員直接協辦。因此,催辦下級時,應實行催辦與協辦相結合的方法,這樣催辦才能有效。

(二)催辦與檢查結合

應當説,催辦是一項並不輕鬆的工作。催辦人員不能滿足於領導交、自己催,交什麼、催什麼;領導沒有交辦的事就不想辦,亦步亦趨,這樣催辦工作就會失去應有的活力。

所以,機關人員要學會從被動服從轉向主動服務,善於根據領導意圖和指示精神,自覺、主動地開展工作,在抓好催辦的同時,還要抓好檢查,這是一項工作的兩個方面,它們既有內在聯繫,又在工作內容、工作方法、效果等方面有所區別。現在需要弄清的是哪些問題還在催辦中,同時也要搞好檢查。

根據以往的經驗,基層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比較多,對那些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都需要納入檢查範圍,使單純催辦轉向既抓催辦又抓檢查,由被動地完成一般性交辦事項轉向主動圍繞中心工作和重大決策抓落實,從而深化催辦效果,切實為基層解決實際問題。

(三)催辦與幫辦結合

在催辦過程中,上級機關對下級給予必要的幫助,把催辦與幫辦結合起來,做到催中有幫,以幫促催,進而完成催辦任務。怎樣實行催辦與幫辦的結合?

一是對涉及面廣的問題,幫助主要承辦單位與其它有關部門牽線搭橋,為他們搞好協調服務;如果協調不成,可以“升級協調”,請領導出面解決。

二是對規模小實際困難多的單位,協助他們與上級主管部門溝通,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三是對承辦單位三番五次催辦也難以落實的一些問題,與他們共同研究,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並及時向領導彙報,為領導再行決策提供參謀意見,避免“一家梗阻,全線停滯的現象發生。”

這樣做,既可以達到催辦的目的,又可使基層的同志增加對領導機關的信賴感,密切上下級關係。

來源|黨辦主任、公文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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