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強佔病房滋事

檢察日報

無視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為謀取私利多年“醫鬧”,肆意擾亂醫療秩序、傷害醫務人員。被告人代某甲、代某乙、代某丙父子三人尋釁滋事、故意傷害一案,經陝西省西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於9月9日依法作出公開宣判,三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五年零六個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共同賠償西鄉縣某醫院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0.91萬元,代某乙賠償各項經濟損失3.3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7月,代某甲因與他人發生糾紛致傷後入住西鄉縣某醫院醫治,後因用藥問題與醫院產生糾紛。在雙方無法協商解決,且醫院已明確通知其治癒出院的情況下,為迫使醫院滿足其無理訴求,代某甲與其兩個兒子代某乙、代某丙,通過長期強佔病房的手段向醫院施壓,直至2019年2月被公安機關強制帶離,造成醫院10萬餘元的經濟損失,嚴重浪費了醫療資源。其間,父子三人多次結夥辱罵、毆打醫院工作人員,致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並無故隨意辱罵其他患者及家屬,肆意毀壞醫院財物,造成數千元的經濟損失。

檢察機關認為,應以尋釁滋事罪追究三人刑事責任。代某乙因糾紛還實施故意傷害他人的犯罪事實,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和附帶民事賠償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三被告人的行為嚴重擾亂了公共秩序,影響了被害單位的正常工作,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檢察機關指控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罪名成立,應當對其予以刑罰處罰。遂根據三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各自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依法作出前述一審判決,並與查明的代某乙故意傷害罪犯罪事實一併予以刑罰處罰。

檢察機關在本案依法審查起訴和庭審中注重以案説法,指出醫鬧的違法犯罪特徵及其對社會的危害,表示堅決向醫鬧和傷醫行為亮劍,從嚴打擊擾亂醫療秩序、傷害醫務人員違法犯罪行為,堅決維護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平安有序、和諧穩定醫療秩序,是維護國家和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司法回應。在看病就醫過程中,如果發生矛盾糾紛,應通過合法的途徑和方式解決,絕不能試圖通過“鬧”來達到訴求。(倪建軍 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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