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湖北省國土資源廳原黨組書記、廳長杜雲生,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原副巡視員張青分別被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八年,這一對“落馬伕妻檔”雙雙獲刑。
杜雲生的判決書中顯示:
一、被告人杜雲生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
二、對被告人杜雲生個人受賄及夥同其配偶張青共同受賄所得人民幣1035.457656萬元及收益人民幣60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張青的判決書中顯示:
一、被告人張青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
二、對被告人張青個人受賄所得人民幣546.6萬元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