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黃江“莞e申報”檢查常態化,有房東因失職被處罰

由 圖門耘 發佈於 綜合

認真落實“莞e申報”,共同贏得一份安全與便利。

黃江的房東、二手房東們注意了!如果還沒落實好“莞e申報”工作,要抓緊了!已經有多名房東被罰款!

行動集結

為進一步深化“二標四實”基礎信息採集,推進基礎信息採集工作更好地服務於疫情防控、羣眾服務、社會管理等,近日,黃江公安分局分別於黃江鎮梅塘社區田心村、田美社區社貝村組織開展“莞e申報”檢查行動,共檢查了出租屋、小作坊、小商鋪約300間,對發現的27名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的出租屋房東當場處以罰款,同時對治安突出問題和消防安全隱患進行了排查。

開展檢查,落實處罰

檢查行動以出租屋、商鋪、小作坊為檢查重點,重點檢查各場所的“莞e申報”情況,現場核對、新增、註銷實有人口信息。

行動中,黃江公安對發現的黃江鎮社貝五街、社貝七街、愛華一街、田心聯建樓街等27名未落實好“莞e申報”的出租屋房東當場處以罰款,督促教育其要深刻認識到“莞e申報”工作的意義及重要性,轉變傳統觀念,樹立“我要申報”的主人翁意識,積極融入到警民共建、警民共治的良好社區氛圍中。

下來,黃江公安將對轄區出租屋、旅店、商鋪等場所持續開展常態化檢查,督促其認真落實好“莞e申報”工作,並將嚴格依法對不按規定做好“莞e申報”工作的管理員進行相應的處罰,強有力地不斷推進“二標四實”信息採集工作。

房東們要做些什麼?

一、履行出租屋治安安全責任

不得向未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的自然人、未提供營業執照或者其他有效證明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出租房屋;督促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中的流動人口及時向公安機關申報居住登記,承租人或者共同居住人為境外人員的,督促其辦理臨時住宿登記;發現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涉嫌違法行為的,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並配合查處。

二、做好“莞e申報”工作,按規定登記報送承租人、共同居住人信息

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莞e申報”工作,對承租人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户口所在地、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報送。

報送信息有哪些途徑?

一、三種報送途徑

1、“莞e申報”進行申報;

2、親臨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區警務室報送;

二、數據多跑腿,羣眾少跑路

不按規定登記,有哪些後果?

不按規定登記報送承租人信息,出租屋出租人、管理人可能將會被:

一、罰款(最高可罰款500元,涉及外國人最高可罰2000元)

二、拘留(“造成嚴重後果的”,可處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醒

出租屋主、二手房東等出租屋出租人、管理人,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市場主體等單位負責人,住宅小區和商住樓的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人等各類責任主體都應認真履行“莞e申報”責任,及時登記、報送、更新居住人員、從業人員信息,違者將被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撰文】韋基禮 孫沛川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