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依法懲處騙取醫保基金犯罪行為 兩部門聯動加強行刑銜接工作

由 展東明 發佈於 綜合

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人民網北京12月8日電 (記者喬業瓊)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強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與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依法懲處騙取醫保基金犯罪行為,切實保障醫保基金安全,近日,國家醫保局聯合公安部發布《關於加強查處騙取醫保基金案件行刑銜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加強詐騙醫保基金行刑銜接工作的指導思想、移送範圍、移送程序、工作機制和要求等五部分,以及配套的涉嫌詐騙醫保基金案件移送情形、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案件調查報告、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回執)4個附件。重點明確五項主要工作:

一、確定查處騙取醫保基金案件移送工作目標。《通知》確定了各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要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要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實加強醫保基金監管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做到應移盡移,應收盡收,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責任追究。

二、明確查處騙取醫保基金案件移送範圍。《通知》明確了各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在醫保基金監管執法過程中,對發現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使用醫保基金涉嫌欺詐騙保構成犯罪的行為,應依法向同級公安機關移送。

三、規範查處騙取醫保基金案件移送程序。《通知》對各級醫保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在案件移送程序和時限要求等方面進行了規範,要依法依規做好案件的移送、受理和立案工作,做好有序銜接。

四、健全查處騙取醫保基金案件協作機制。《通知》要求各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在案件移送和查處過程中要深化協作,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和情況通報制度、案件管理和報告制度、重大案件查辦會商制度等,及時分析研判騙取醫保基金違法犯罪形勢和任務,加強案件跟蹤督辦和彙總報告,強化案件會商,嚴格依法辦案,提升案件移送和查處實效。

五、提出行刑銜接工作要求。《通知》進一步提出各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壓實工作責任,狠抓工作落實,強化督查考核,推動形成綜合監管合力。強化大案要案查處效果,實行掛牌督辦加強落實。加強宣傳輿論引導,落實舉報獎勵措施,加大案件曝光力度,發揮警示教育作用,有效震懾違法犯罪行為。

下一步,國家醫保局將會同公安部督導全國貫徹落實《通知》要求,切實增強行政和司法聯動打擊詐騙醫保基金行為的強大合力,更有效地查處和遏制違法犯罪行為,震懾違法犯罪分子,保障醫保基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更好地守護好廣大人民羣眾的“看病錢”“救命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