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拉閘限電背後的電價市場化困局

由 費玉榮 發佈於 綜合

9月以來,多省採取限電措施,除工業用電外,東北部分地區的民用電力也受到影響,甚至有居民區也遭拉閘限電。

9月28日和29日,根據東北網調預測,遼寧省最大電力缺口分別達到530萬千瓦和538萬千瓦,依據國家發改委《有序用電管理辦法》,達到嚴重缺電II級橙色預警信號,在全省啓動實施有序用電II級措施。9月28日,安徽省能源局稱,預計即日起到10月中旬,全省電力供需缺口將持續存在,並有進一步擴大的可能。福建省電力供應亦出現臨時短期性缺口,自9月28日起啓動階段性有序用電。

對於近期各地限電舉措頻出背後的原因,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看來,各地限電與能耗雙控存在關聯,部分地區為趕在年末達成雙控指標而實施限電。

“市場煤、計劃電”

從中國的能源結構來看,化石能源仍是主要電力來源。截至2021年上半年,全國全口徑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佔總裝機容量的比重為45.4%,全口徑煤電裝機容量佔總裝機容量比重為48.2%。而煤電供應的重要性也已在此次“限電”潮中顯現。

常紀文介紹稱,“2021年上半年,中國企業出口與生產強勁,企業用電量增加,導致煤電存在缺口,澳大利亞煤炭進口受限制等原因又導致煤價迅速上漲。”截至9月28日,煤價延續漲勢,當日中國期貨市場動力煤主力合約漲停,漲幅8.01%,報價1330元/噸,再創歷史新高。國家發改委發佈的數據顯示,2021年1月至8月,全社會用電量累計54704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3.8%,比規模以上企業發電量增速高2.5個百分點,創下2003年以來增速差的最大值,反映了用電緊張的格局。

常紀文表示,在“市場煤、計劃電”的機制設計下,容易出現煤電價格倒掛,導致發電廠不願開足馬力發電,供需關係更加緊張,“火電廠每發一度電就虧本,煤電企業發電虧損嚴重。”他還透露,在近期調研過程中發現,在生產成本的壓力下,某些地區有許多煤電廠沒有滿負荷生產,煤電廠存煤天數也在下降,“很多煤電廠儲煤也最多就是幾天,不到一個星期,情況還是比較緊迫的。”

“晴雨表”預警

除了持續攀升的煤價,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下稱能耗雙控)的推進也與近期多地限電存在關聯。

隨着能耗雙控持續推進,8月17日,國家發改委發佈《2021年上半年各地區能耗雙控目標完成情況晴雨表》,但情況並不樂觀,超半數省份未能完成上半年的“雙控”目標。其中,能耗強度降低方面,青海、寧夏、廣西、廣東、福建、新疆、雲南、陝西、江蘇9個省(區)上半年能耗強度不降反升,為一級預警。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方面,青海、寧夏、廣西、廣東、福建、雲南、江蘇、湖北8個省(區)為一級預警。

常紀文表示,近期限電等大動作頻繁出現,很大程度上與這份“晴雨表”有關。常紀文介紹稱,2021年上半年,在新冠疫情的衝擊下,許多國家的製造業受到打擊,導致供應鏈中斷;而此前中國的新冠疫情防控情況較好,保存了很多行業完整的產業鏈。兩相對比之下,2021年上半年,中國的出口數據非常強勁,“很多企業就拼命開足馬力生產,一些傳統的、落後的企業‘死灰復燃’。多個省份能耗強度不降反升,也是因為相當多地方沒有注意到能耗雙控的強度和總量,都想先把以前損失的(產值)補回來。”

而在“晴雨表”預警出爐後,“這些地方沒辦法,只能拿鋼鐵、水泥、鋼鐵、水泥、火電、煤化工等高能耗、低產出的行業開刀,對高污染、高排放,但對地方税收貢獻少的企業進行限產限電。現在限電,可以為年內之後幾個月騰出一點空間。”

對於“晴雨表”的一級預警名單,常紀文給出了一個比喻,“學期開學了,有些人假期沒認真學習,有些人沒完成作業,這就相當於一個罰站。”

多地拉閘限電給居民生產生活帶來不便,停電停水、紅綠燈斷電導致交通擁堵,甚至出現安全生產事故等。針對上述問題,遼寧、吉林等省份均已提出,要最大可能避免出現拉閘限電情況。9月29日,國家發改委經濟運行調節局答記者問時表示,應做到科學制定實施有序用電方案,堅持“限電不拉閘”,科學安排有序用電,嚴格落實有序用電,嚴禁拉閘限電。

常紀文認為,能耗雙控是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目標的重要方式和抓手,近期拉閘限電對民生帶來的負面影響已反映出部分地方黨委和政府在“碳達峯、碳中和”和能耗雙控方面,對行業與地方的把控能力不足。“今後為保障民生,應做到穩中求進,對工業生產進行再統籌,在嚴控“兩高”項目增量、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的同時,優先保障畝產GDP較高的行業和企業生產,讓現有的能源發揮最大的經濟和社會功效。”

多地完善分時電價政策

限電潮下,有市場聲音提出,電價存在上浮可能。中新經緯注意到,近期,多省陸續印發了關於分時電價的政策通知。

日前,南方電網公司引發通知提出,尖峯電價上浮比例按照國家統一要求不低於20%。廣東省發文提出,允許月度交易價差可正可負,其中上浮幅度不超過燃煤基準價10%,下浮幅度不超過燃煤基準價15%,並自10月1日起將峯平谷電價比例調大至1.7:1:0.38。貴州省發改委決定,自10月1日起在銷售側試行為期兩年的峯谷分時電價;此前,貴州省是全國唯二不實行分時峯谷電價政策的省份。此外,河南、江蘇、安徽、山西、福建、寧夏等地也在今年發文重申分時電價政策或對細則進行了調整,以促進用電需求調節和錯峯避峯。

對此,廈門大學管理學院特聘教授、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能源經濟與能源政策協同創新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目前的峯谷分時電價時段有一定作用,但是,更重要的是應儘快平衡供需,控制高耗能產業,才能避免後續造成更大的損失。”

如何平衡供需?林伯強表示,從需求側來看,應儘快從重工業入手控制高耗能,可能要漲電價;同時從供給側釋放煤炭產能,使煤價降低,改變煤電價格倒掛的形勢,從而使火電廠有動力發電。“現在,福建都啓動了階段性有序用電,福建還是電比較多的一個省份,所以估計今年(用電)應該是全國性的問題了,全國性的問題必須全國性的解決,並且以最快的速度解決。”

9月29日,國家發改委經濟運行調節局答記者問時表示,為了保障迎峯度冬期間電力供應,將按價格政策合理疏導發電成本,指導各地切實組織好電力市場交易,嚴格落實燃煤發電“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讓更多電量進入市場交易,不得對市場價格在合理範圍內的正常浮動進行不當干預,讓價格合理反映電力供需和成本變化。

(中新經緯APP)

編輯/樊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