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3日電(記者餘蕊)國家發改委12日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在“放開兩頭”,即放開發電側上網電價、用户側銷售電價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標誌着電力市場化改革邁出了重要一步。
國家發改委迅速出台電價市場化改革措施
今年以來,全球能源行業出現新的變化,國際市場能源價格持續走高,部分國家電力價格大幅上漲;國內煤炭、電力供需持續偏緊,一些地方出現限電限產。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表示,10月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作出專門部署,提出在保障安全生產前提下推動煤礦增產、優先保障煤炭運輸、實施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煤電企業增加電力供應、改革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等一系列舉措,部署做好今冬明春電力和煤炭供應保障工作。隨後,國家發改委迅速出台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措施。
中國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能源業務部正高級工程師梁雙認為,此次改革,是解決近期電力供應緊張、多地限電限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同時,也是我國持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發揮市場作用,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的關鍵舉措,是加快電力市場建設的迫切要求,更是推進落實碳達峯、碳中和,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支撐。
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 擴大市場交易電價浮動範圍
“這次改革使電力市場化改革又邁出重要一步,核心是真正建立起‘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萬勁松説,從當前看,改革有利於進一步理順“煤電”關係,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從長遠看,將加快推動電力中長期交易、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建設發展,促進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服務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並將對加快推動發用電計劃改革、售電側體制改革等電力體制其他改革發揮重要作用。
根據通知,此次改革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範圍內形成上網電價。
2019年,國家發改委出台了《關於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將實施多年的燃煤發電標杆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電價機制,各地燃煤發電通過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由市場形成價格。
“目前,已經有約70%的燃煤發電電量通過參與電力市場形成上網電價。此次改革,明確推動其餘30%的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這樣將進一步帶動其他類別電源發電電量進入市場,為全面放開發電側上網電價奠定堅實基礎。”萬勁松説。
通知明確,將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範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此外,通知強調,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電力現貨價格不受20%幅度限制。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彭紹宗認為,浮動範圍的擴大有利於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讓電價更靈活反映電力供需形勢和成本變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燃煤發電企業經營困難、激勵企業增加電力供應,抑制不合理電力需求,改善電力供求狀況,更好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工商業用户全部進入市場 對物價影響有限
此次改革是“放開兩頭”的改革,即在放開發電側上網電價的同時,也放開了用户側銷售電價。
通知要求,有序推動尚未進入市場的工商業用户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對暫未從電力市場直接購電的工商業用户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
“目前,大約44%的工商業用電量已通過參與市場形成用電價格。”萬勁松説,此次改革後,尚未進入市場的工商業用户中,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業用户用電量大、市場化條件好,要全部進入市場,其他工商業用户也要儘快進入。
“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後,目錄銷售電價只保留居民、農業類別,基本實現‘能放盡放’”。萬勁松説。
通知強調,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户)、農業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保持現行銷售電價水平不變。
“此次改革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沒有直接影響。”彭紹宗説,改革措施有利於改善電力供求狀況,更好保障企業用電需求,促進企業平穩生產、增加市場供給,總體上有利於物價穩定。
業內專家認為,此次電價市場化改革,可有效紓解煤電價格失衡,增加煤電供應,電煤的需求因此將進一步增加。國家已採取釋放煤礦產能、穩定煤炭進口、保障煤炭運輸、限制“兩高”項目等措施,提高煤炭整體供給,預計煤炭供需緊張問題未來能夠得到有效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