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偷渡的亂港分子被刑拘,林鄭月娥:先以內地法律處理再安排回港較公平合理
【環球網報道】12名亂港分子因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已被深圳鹽田公安分局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綜合香港電台網站、星島網報道,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天(22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12名在內地被拘留港人,是先在香港犯下嚴重罪行,保釋期間潛逃,在內地犯下另一些罪行,所以他們要先面對內地管轄區的法律責任,再安排他們回港,是公平和合理的做法。
報道稱,林鄭月娥表示,未知內地當局會否對這些港人作檢控或懲治,當中不涉及與內地交涉的問題,是要先讓內地管轄區按內地法律處理被拘留港人觸犯內地法律問題後,港府才能再以一貫做法安排有關人士回香港。
林鄭月娥重申,12名港人在香港涉及嚴重罪行,有案在身,保釋期間潛逃,在內地犯下另一些罪行,他們要先面對內地管轄區的法律責任,是較合理和公平的做法。
8月26日,中國海警官方微博發文稱,8月23日9時許,廣東海警局在粵港東南方向我管轄海域內(21°54'00''N,114°53'00''E),查獲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1艘,抓獲李某某、鄧某某等10餘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員。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多家港媒報道稱,這個“李某某”即正保釋候審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8月10日,李宇軒被控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違反香港國安法遭警方拘捕。此外還涉嫌洗黑錢。
9月13日,據@深圳鹽田警訓 消息,8月23日廣東海警查獲的12名非法越境人員,因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已被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