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18歲少女遇襲受傷 被警察與民政人員當屍體丟棄

由 圖門耘 發佈於 綜合

  從亳州市渦陽縣城到高公鎮前李村一共30多公里,這30多公里的回家路,18歲的小黎(化名)至今還沒有走完。3月11日下午她踏上回家路,遭遇歹徒、被毆打遺棄。當地警方發現後,將她當成流浪女送走,地方民政部門的司機再度將她遺棄。直到太和警方發現她,她才得到搶救。然而兩個晝夜的折磨,讓她至今處於生死邊緣。

  “11日下午5時左右,高三模擬考試最後一門外語考完之後,小黎和幾個同路學生一起回家的。”小黎的班主任曹老師告訴記者,小黎平時住校,放假的時候回家。

  小黎家住在離渦陽縣城30多公里的高公鎮前李村。和小黎一起乘坐“渦陽—高公”中巴車的同學介紹,他們到高公鎮後下了車,小黎和同學分手,向自家方向走去。從小黎下車的地方到前李村大概有三四公里,步行需要30分鐘。昨天早上,記者來到高公鎮。通往前李村的這段路上,兩邊盡是樹木,行人很少。

  “她平時都是步行回家,有時候天太黑了,就讓她姑姑來接一下她。”小黎的父母都在上海打工,父親武劍告訴記者,平時是奶奶帶着小黎和她弟弟,住在附近的姑姑常去接小黎。

  “如果我們不在外面打工,也不會讓她丟了一天也沒人發現……”小黎的父母告訴記者,他們在上海收廢品,女兒小黎成績很不錯,所以考上省重點渦陽四中。

  小黎一位要好的同學告訴記者,3月11日晚上6時30分許,她給小黎發了一條短信,問她:“你可到家?”小黎給她的回覆是:“我已到家,正在吃飯!”小黎的家人説:“現在我們都不能確定,這條短信是不是她發的,因為當時她並沒有回家。會不會是手機已經在別人手中,別人發的。”

  而更讓這名同學奇怪的是,3月11日晚上8時前後,小黎的手機連續給她發了8條沒有字的短信。“當時我覺得很奇怪,就給她打電話,但始終沒人接。”

  3月12日下午5時許,小黎失蹤一天後,高公鎮一張姓村民在路邊蓋房時發現,不遠處一個乾涸的溝渠裏,隱約有個人躺在裏面。他走近一看,一個女子躺在溝裏,上身穿着棉襖,下面沒有衣服。他立即撥打了110報警。

  記者在現場看到,這個溝渠雖然在路邊,但因為有個坡,從路邊經過,不一定能看到下面有人。附近許多村民知道後來到附近,一位好心的村民還從附近窯廠拿了一塊蓋磚的草皮子,將女子身體遮住。“有膽子大一點的上去看了看,説還有氣。也有人説應該沒有氣了,好像已經死了。”當時在場的一位楊姓村民告訴記者。

  不少和小黎一個村子的人也來到現場,但是沒有人認出這個女子就是小黎。

  “當時她滿臉是血、衣不遮體的,我們怎麼也想不到她是小黎呀!”前李村的村民告訴記者。附近村民也説:“她整個臉都是浮腫的,頭髮上都是灰塵、樹葉,當時天也矇矇黑了,我們也沒有注意到她是誰。”

  3月12日下午5時許,村民報警之後,高公鎮派出所民警派出一名警察和一名協警趕到了現場。據附近羣眾介紹,警察在現場拍了照片,但沒有撥打120。

  “當時可能看到女孩蓬頭垢面的,民警就失去了最基本的判斷,草率地認為這是一具流浪女屍,不是刑事案件。”據渦陽縣公安局政工科鄧姓負責人介紹,處警的姜姓警察和王姓協警沒有按照程序處警,也沒有撥打120,而是向派出所值班的張所長電話説明了現場情況,並想當然認為這是個凍死的流浪女。

  據瞭解,隨後民警聯繫了高公鎮民政辦,要求他們將女孩拉走。“民警如果按照程序處理,也不至於出現這樣大的錯誤呀!”鄧姓負責人説道。

  昨天,渦陽縣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時高公鎮民政辦負責人周某趕到了現場,沒有做任何檢查處理,就聯繫了一名司機,讓司機用民政辦的靈車將女孩拉走,“當時是説要拉到火葬場,認為這個人已經死了。”

  據目前渦陽縣檢察機關了解到的情況,3月12日晚上7時左右,女孩被拉上了車,司機直接將她拉到不遠處的二郎鄉境內,將她丟在了離一處涵洞不遠的溝裏。

  昨天早上,記者在知情者的帶領下來到了阜陽市太和縣二郎鄉境內,在一塊小麥地的邊上找到了這個現場。這又是一個乾涸的溝渠,是小黎第二次落難的地方。“你看這裏還有小黎用腳踢土的痕跡,我真不明白,為什麼當時會以為她死了。”在現場,小黎的舅舅説道。

  “真要是拉到火葬場還有的救呀,因為火葬場都是要驗屍的,一檢查就會知道她還活着呢。”小黎的母親楊麗傷心地説。

  太和縣該轄區警方和120人員立即趕到現場。警方檢查發現,這名女子後腦被人用鈍器擊傷,部分腦骨碎裂。警方立即將其定性為刑事案件。120人員將女子緊急送往醫院搶救。太和縣公安局也展開了調查。

  也就在當天,渦陽四中的高三學生已經開始上課。學校發現小黎沒有來上學,就和家長取得聯繫。小黎的一名男同學得知小黎失蹤後,找到了小黎家所在的高公派出所報案。但直到此時,高公派出所仍然沒有意識到,之前送走的“流浪女”就是小黎。

  後續:

  1.

  安徽渦陽女生受傷昏迷被遺棄 4名責任人被刑拘據渦陽縣人民檢察院初步查明,3月12日17時54分,高公鎮派出所接縣公安局110指令説“在高公鎮前李村路邊河溝,有一女子躺在河溝底下”。所長張建飛立即安排值班民警出警。民警認定女子為“憨子”(傻子),在發現其受傷後沒有及時救治,交由高公鎮民政辦處理。民政辦負責人周玉珠等人開車向高公鎮西南方向駛去,最後在太和縣境內二郎鄉將該女子扔在路邊溝裏。 據查,該受傷昏迷女子系渦陽縣一高三女生,現年18歲,後顱腦粉碎性骨折。經全力搶救,已脱離生命危險。目前,張建飛、姜中常、王瑞璞、周玉珠4人涉嫌翫忽職守,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利辛縣人民法院以翫忽職守罪判處周玉珠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以翫忽職守罪判處姜中常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以翫忽職守罪判處張建飛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以翫忽職守罪判處王瑞璞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 後來, 這四個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判決文書

  周玉珠、姜中常等翫忽職守罪、故意傷害罪

  2.當時聽説到是,女生搶救過來了。能公開查到的信息,女生受傷很重,脱離危險了。

  事情過去一階段之後,也就沒有人關注了,後續女生的情況怎麼樣,我就不知道了。

  評論區有人提到女生後來還是不幸去世,真假我就不知道了。

  3.兇手被抓了。 姚計峯,男,33歲,家住渦陽縣高公鎮鎮北行政村姚園自然村,警方將其從浙江温州抓獲歸案。

  我找到他的判決文書,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姚計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不明嚼慄”:派出所的就是垃圾

  網友“Smile__阡陌゛”:那是你不瞭解渦陽鄉村的黑暗

  網友“陳耿彬25”:沒收個人財產,那女孩不給點賠償?

  網友“呵呵”:這個搶劫罪死刑 那個殺人罪三年

  網友“雨漂浮雲”:公務員也幹這事,應該殺。吃人民喝人民用人民住人民的。還他媽是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