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可一旦過了頭,往往會適得其反。近日,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因整容引發的惡勢力案,愛美之人王女士及受其委託代為“醫鬧”的惡勢力分子,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兩年半至一年不等的刑罰。
王女士現年46歲,生活條件較為優越。隨着年齡增長,歲月在王女士的臉上留下了痕跡,每照一次鏡子,王女士都憂心忡忡。2018年10月,王女士經人介紹得知上海某美容院有“童顏魔法”等項目,提供擁有專利技術的美容服務。在中間人及美容院醫生的宣講下,王女士對這些美容項目深信不疑,並花費100萬元接受了美容服務。然而事與願違,王女士稱手術之後眼袋有疤痕,美容院承諾的7天消腫也並不屬實,大腿部還多處留疤。
本想“返老還童”,結果卻不盡人意,王女士無法接受鏡中的自己,在朋友徐某的陪同下至美容院提出退款及賠償修復費用等要求,但遭到拒絕。
2018年11月,徐某介紹惡勢力團伙成員宋某給王女士,稱可助其“討回公道”,王女士便委託宋某為其處理與美容院的糾紛。同年11月22日至12月14日,宋某糾集惡勢力團伙史某、翟某、郝某、孟某等人,以王女士親戚為其“討説法”為名,要求美容院退還王女士手術費100萬元並索要100萬元的鉅額賠償,連續數日在美容院聚集,採用喊口號、舉標語牌、辱罵恐嚇員工、在店門口躺坐、阻止客人進店等“軟暴力”手段,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擾亂美容院正常經營秩序。
面對宋某組織的滋擾鬧事行為,王女士、徐某未予以制止,放任違法犯罪行為持續發生。據美容院稱,滋擾鬧事行為共持續23天,導致美容院取消了期間的相關活動,為此造成了違約金損失近20萬元。
徐匯法院審理後認為,王女士、徐某夥同惡勢力宋某、史某、翟某、郝某、孟某等人採用喊口號、舉標語牌、辱罵恐嚇員工、在店門口躺坐、阻止客人進店等“軟暴力”手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應予處罰。鑑於王女士和徐某能基本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自願認罪認罰,均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王女士、徐某能賠償經濟損失,法院酌情予以從輕處罰。其他被告人中,被告人宋某系惡勢力糾集者,被告人史某、孟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後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累犯,依法予以從重處罰。
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徐匯法院最終判處宋某有期徒刑2年半,王女士有期徒刑1年3個月,徐某有期徒刑1年,其他7名惡勢力成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3個月至1年不等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