兗州煤業股份(01171)收到兩份應訴通知書 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智通財經APP訊,兗州煤業股份(01171)發佈公告,於2020年6月9日收到兩份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分別為(2020)內01民初第279號和(2020)內01民初第280號,均為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公司(中國華融)訴鄂爾多斯市金誠泰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金誠泰)等合同糾紛案,通知公司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該案將於2020年7月1日開庭。

據悉,第一份訴訟請求為判令被告金誠泰償還原告欠款本金,欠款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重組收益、複利和原告為本案支出的律師費合計人民幣4.5億元;判令被告內蒙古維邦房地產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高雪峯對上述欠款本金、重組收益、複利及律師費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令第三人兗州煤業將應付給被告金誠泰股權轉讓款中的上述本金、重組收益、複利及律師費金額部分直接支付給原告;判令原告對高雪峯持有的金誠泰49%股權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費、保全費由被告承擔。

2012年7月31日,原告與被告金誠泰簽訂《權利質押合同》,約定被告金誠泰以其對兗州煤業21億餘元應收賬款為案涉債權提供質押擔保。擔保範圍包括債權本金、重組收益、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債權、質權費用和其他所有應付的費用。2013年8月11日,被告金誠泰向原告出具《承諾函》,承諾在《債務重組協議》及其補充協議項下債權本息清償完畢之前,被告金誠泰已質押給原告的股權轉讓應收賬款將為延期後債務繼續提供擔保。《權利質押合同》簽訂後,原告與被告金誠泰在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辦理了質押登記,幷於2018年9月19日辦理了展期登記,登記證明編號:01824523000595633259。

第二份訴訟請求為判令被告金誠泰償還原告欠款本金、上述欠款重組收益、複利和原告為本案支出的律師費合計人民幣6.8億元;判令被告鄂爾多斯市國有資產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高雪峯、白亮明、白俊娥對上述欠款本金、重組收益、複利及律師費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令第三人兗州煤業將應付給被告金誠泰股權轉讓款中的上述本金、重組收益、複利及律師費金額部分直接支付給原告;判令原告對高雪峯、白亮明、白俊娥持有的金誠泰51%股權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判令原告對烏工商動抵登(2012)第9號《動産抵押登記書》項下、被告金誠泰的動産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費、保全費由被告承擔。

2012年12月24日,原告與被告金誠泰簽訂《權利質押合同》,約定被告金誠泰以其對兗州煤業21億餘元應收賬款為案涉債權提供質押擔保。擔保範圍包括債權本金、重組收益、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産和實現債權、質權費用和其他所有應付的費用。《權利質押合同》簽訂後,原告與被告金誠泰在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辦理了質押登記,幷於2018年9月19日辦理了展期登記,登記證明編號:01824523000595633259。

公告稱,因本次訴訟尚未開庭審理,尚無法判斷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對公司期後利潤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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