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楊璐 陳晨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從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7月7日上午9時,山東省齊河縣焦廟鎮原黨委書記李某某涉嫌受賄罪一案,在臨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某某在擔任山東省齊河縣焦廟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收受、索取齊河某建築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吳某某、焦廟鎮某村黨支部書記董某某等工程承攬方或實際承攬人的財物,價值共計135.58萬元,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給上述人員提供幫助。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李某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對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該案庭審歷時2個多小時,將擇期宣判。
據瞭解,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臨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方式對案件進行了審理。該案件被選作反面典型,以臨邑法院庭審網絡直播為平台,在德州全市範圍開展線上警示教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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