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如果執拗、好打架、孤僻表現在大年齡孩子——小學生或少年身上,應該怎麼辦?這裏有一條最一般的規律,首先必須弄清楚這種行為的真正的心理學原因。而這些原因不少是相當複雜的,它們的根源存在於少年的深刻而複雜的內心世界。這就需要父母用很大的耐心與機智、強烈的愛來幫助孩子戰勝個性成長中的困難。
少年好打架,經常與人發生衝突的毛病一般是個性急劇改變的結果。它表現為易怒性、孤僻、易受刺激和富有衝動的行為。激動的原因可能是各種各樣的,而經常是由於孩子在家庭內部的地位與孩子的不正常的夥伴關係造成的。激動的行為是孩子所期望的地位與他實際的地位之間差距的產物,尤其是當孩子失去了原先的地位時,這種內部衝突尤為尖鋭。在這種情況下,激動的行為表現最充分。
而孩子力圖保存已經習慣了的自我評價。例如,如果孩子已經習慣於在集體中當領袖,那麼更改領袖的意圖將引起激動的行為。這時,激動行為的出現可能是由於與真實原因相差很遠的藉口引起的。那麼,這種不完全相應的激動行為是怎麼形成的呢?情況一般是這樣的,儘管孩子經常失敗,有不成功的經驗,但他仍然不肯降低自我評價與對活動的要求,同時,他也不可能獲得成功,提高達到自我要求的可能性。
於是在需要與可能滿足需要之間就產生了矛盾衝突。這種矛盾伴隨着需要不能得到滿足的痛苦的情感體驗。在這種困難的情況下是很難長久地生活的孩子們自然地想要擺脱它,於是就產生希望排除這種狀況的特殊現象:不是分析失敗,而是否認失敗。那麼,父母怎樣才能幫助孩子找到擺脱複雜情感的出路呢?從理論上回答這個問題並不困難:應該或是降低要求和自我評價,使它們與實際可能性一致,或者盡全力想各種辦法使少年達到要求。
當然,在實際生活中要做到這些是很困難的,但完全是可能的。父母應該從審查自己對孩子的要求開始。因為一般説來,孩子對自己的過高要求與對孩子過高評價的影響下產生的。與此同時,必須用各種手段來達成對孩子有重要意義方面的成就。因為這樣做將能幫助孩子培養自信心,克服暫時困難。所以,父母必須改變自己的教育方式。最重要的是要改變與孩子的交往方式。
如果父母對少年繼續採用指揮、禁止、命令,企圖要求他們無條件地、不加思考地絕對服從,結果是喪失與少年的接觸,父母自己還成了少年激動、衝突行為的原因,在心理諮詢的實踐中常常不得不與“媽媽——迫害者”的人們打交道。這些母親怎麼也不能同意必須改變與孩子的距離,因為孩子與成人的距離明顯地加大了,而在他的生活中夥伴愈來愈成為對他有重要意義的人了,而父母則企圖千方百計地維持孩子對自己的依戀。
於是,他們加強對孩子的監督,儘量限制孩子與夥伴的交往,貶低朋友對孩子的價值,企圖使孩子相信只有母親的判斷與評價是正確的,只有母親能給孩子帶來好處。這是嚴重的錯誤,應該記住,干預孩子個人的情感體驗與態度是一件極其細緻的事情。要知道,青年的友誼、愛情是異常強烈、真摯的。孩子們對一切與友誼、愛情有聯繫事件的反應是十分敏鋭的,應該給孩子在選擇朋友時以一定的自由。在這方面,我們作為父母,對子女的幹必須是鄭重的與懇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