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會刑罰是非常多的,為了鞏固君主的地位,刑罰也會越來越嚴苛。其中,最可怕的一種刑罰就是“滅族”,滅族最嚴重的程度也就是夷三族和誅九族,也就是一人犯罪,和自己有直系血緣關係的人,甚至孃家那邊的人都要被殺,而如果是誅十族的,還會包括自己的門生,但這個比較少見。不過,令人不解的是,這個人被判滅族後,其家人為什麼那麼傻,不快點逃跑呢?
滅族,是族刑中嚴厲的一種,另外還有流放,貶官等不同程度的刑罰。族刑最早出現在上古時代,雙方打仗的話,戰敗的一方,全族都會受罰,只不過那時族刑並不會超過三代。後來,族刑用在犯了重罪的人身上,但無論如何演變,它都體現了一點,就是重視親屬的連帶關係。而統治者這樣做的原因,也只是為了以絕後患,畢竟從原始社會開始,就有個“血親復仇”的傳統,如果有家人被謀害,其他家人就揹負着“為他報仇”的使命,統治者擔心日後出現這個情況,所以會選擇先下手為強。
那其家人為何不逃跑呢?今天小編髮表一下自己個人的見解。
首先,古代的交通條件沒有那麼方便,所以一般人都會守在自己的家鄉,連隔壁村都很少去。所以如果出現了一個外地人,很快就被發現。這就是為什麼官府通緝要犯時,他們貼出的要犯畫像一點都不像,但追捕的成功率卻很高,畢竟只要村上出現一個外地人,都會成為追捕的對象。即使他外表可以隱藏,還有一點會出賣你,就是你的口音。畢竟那時候百姓都説自己的家鄉話,沒有統一的語言,所以你一説話,就暴露了是不是本地人。
其次,罪犯一被判滅族,官兵就會立馬將其家人抓起來,根本沒有給他們逃跑的機會,即使發現有漏網之魚,他們也會窮追不捨,騎的都是快馬,也很快被追上,因此是很難逃跑的。
所以説,古人沒有那麼傻,看到有家人被判滅族,是想逃,但實在是逃不掉。
文:上下古今團隊 寒揚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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