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一則“高管性侵養女”新聞的曝光,讓原本不為人所知的鮑毓明,成為千夫所指。在輿論的持續關注下,4月1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宣佈,已派聯合督導組赴山東,對鮑毓明性侵案的辦理調查進行督導。
不僅如此,這位擁有美國國籍的中國律師,逐步與多頭兼職開始剝離。4月9日下午,傑瑞集團發佈聲明已與鮑毓明協商解除勞動合同。4月10日,中興通訊官方微博也發佈聲明稱,鮑毓明辭去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根據近日一份《司法部辦公廳關於在律師隊伍中開展違規兼職等行為專項清理活動的通知》,司法部決定自2020年6月25日至9月25日,在律師隊伍中開展違規兼職等行為專項清理活動。該通知發出之後,多地司法廳(局)已部署本地開展專項清理活動。
翻開鮑毓明的履歷,很容易讓人產生一種“人生贏家”的觀感。1972年出生的他畢業於“985”院校,拿到中美兩國名校碩士學歷,擁有教育部認證高層次海外留學人才,全國十佳總法律顧問等身份。自1996年起,他先後在京津地區律師事務所任合夥人,曾任美國思科、美國新聞集團、中國香港南華集團等跨國企業資深法律顧問,還曾任中興通訊獨立非執行董事、傑瑞股份及其附屬公司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
問題是,這些原本熠熠生輝的履歷,此時已經變得“千瘡百孔”。比如,鮑毓明的違規兼職問題。根據律師法,“律師只能在一個律師事務所執業”,一般情況不允許律師兼職,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中從事法學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員,雖然可以申請兼職律師執業,但必須符合律師執業法定條件,並經所在單位同意,通過司法行政部門的審核。在司法部出台的《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兼職從事律師職業人員管理辦法》中,也有“律師在從業期間應當專職執業”等規定。對於鮑毓明來説,原本身份是北京市泰德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卻擔任企業管理人員,未將主要精力用於律師服務業務,顯然違反了律師法規中關於律師兼職的規定。
不僅如此,鮑毓明還是一個貨真價實的外國人。根據國籍法規定,我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定居海外並取得外國國籍的人,將自動喪失中國國籍。也就是説,鮑毓明從取得美國國籍之日起,就不再具有中國國籍。之前,國家外國專家局認證外國專家,也確認了鮑毓明的外籍身份。司法部《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將具有中國國籍作為報名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前提條件。這就意味着,一個外國人是不能取得中國法律職業資格。當鮑毓明取得美國國籍後,之前的中國法律職業資格成為“無本之木”,遑論律師執業。
從司法部部署清理工作看,類似鮑毓明的情況恐怕不是個案。法律之所以禁止律師違規兼職,説到底還是為了維護律師隊伍的相對穩定,持續向社會輸出高質量的法律服務。執業律師如果能隨心所欲兼職,既有律師事務所的身份,又有多個企業高管的任職,很難想象,這樣的多重身份下,能拿出多少精力投入法律服務。法庭上的他們,又能如何讓被代理人相信,違規兼職不會干擾法律服務。
通過這樣一次上下聯動的專項清理活動,有利於為律師隊伍剔除不純“雜質”,遏制違規兼職之風。“能夠在限期內主動辭去其他工作、能夠符合律師執業條件或者恢復中國國籍的,經批評教育,可以不予註銷其律師執業證書”,留出了一定的寬容期限,也為清理注入更多情理性。全力鍛造一支更規範的律師隊伍,最終將讓公眾收穫更高質量的法律服務。
歐陽晨雨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