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瀋陽市公安局
依法查處一起妨害公務案件
犯罪嫌疑人王某(女,49歲)
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6月29日19時,皇姑分局新樂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內某廣場巡邏時發現,王某在禁止遛犬區域遛犬,且未拴犬繩。民警立即上前對其進行勸導,但王某拒不服從民警的勸告。為了保護其他在場羣眾的人身安全,民警決定將犬強行帶離。
王某見狀便上前辱罵、推搡民警,並將執勤民警右臂咬傷。隨後,王某被民警依法傳喚至公安機關。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王某對其辱罵、推搡並咬傷執勤民警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沒錯,你沒有看錯!
是“人咬人”!
不是“狗咬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犯罪已被皇姑分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支持文明養犬!
注:以上內容均來源於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