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4月22日電 針對國務院港澳辦新聞發言人21日的表態,香港多家報章22日發表社評強調,中央政府有關部門的表態完全是合法合規的,支持國務院港澳辦及香港中聯辦採取必要措施維護國家安全及香港社會的繁榮穩定。
《大公報》題為《郭榮鏗之流與民為敵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的社評表示,香港是中國的香港,中央人民政府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面管治權,可謂天經地義。香港中聯辦有權代表中央政府對香港行使監督權,這是基本常識。反對派無風起浪,挑起香港中聯辦“定位”論,這不是出於無知,而是別有用心——一是轉移公眾對特區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因反對派“拉布”而停擺較長時間的關注,企圖金蟬脱殼;二是否定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將香港的高度自治歪曲為“全面自治”。
社評表示,誰都看得出反對派興風作浪、唯恐天下不亂,尤其去年瘋狂組織和推動暴亂,犯下種種令人髮指的罪行。他們公開叫囂“為美國而戰”“攬炒”,不惜將香港變成焦土,是犧牲全港市民的福祉作為其奪權的籌碼。但反對派的圖謀不可能得逞。李柱銘、黎智英等人近日被捕一事充分證明香港是法治之區,不管什麼人,有什麼背景,犯了法就應當被繩之以法。玩火者必自焚!
《香港商報》題為《誣指依法監督為干預是別有用心》的評論指出,中央授予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並不意味着中央沒有或放棄監督權。相反,中央必要的監督是確保有關授權得到正確行使,從而確保“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在特別行政區得到全面準確實施的重要保障。國務院港澳辦新聞發言人的表態清晰闡明瞭立場,有助於大家認清法律權責與事實真相,有利於全面準確貫徹落實香港基本法。
《東方日報》題為《千鈞棒奮起除埃 撥雲霧掃清障礙》的社評指出,國務院港澳辦一連發出3篇聲明,表明堅決支持香港警方嚴正執法,強調中央有權力有責任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如果出現嚴重影響“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全面準確實施的情況,出現損害國家和香港根本利益的情況,中央就必須過問,並依法加以糾正。國務院港澳辦新聞發言人措詞嚴厲、立場清晰,絕對不容反對派有幻想的機會。
《明報》題為《香港局勢涉國家安全 “攬炒”操作絕無好結果》的社評表示,國務院港澳辦一連發出3篇聲明,強調中央有權力有責任維護香港的憲制秩序。過去一年,香港政治形勢遽變,令人憂心。今年特區立法會選舉,有反對派人士稱要“政治攬炒”,即一邊癱瘓特區立法會和政府運作,一邊藉助外部勢力逼中央讓步。然而,對於任何國家來説,國家安全都沒有妥協的空間。以國家安全作為政治要挾的籌碼,只會隨時粉身碎骨。
針對郭榮鏗及反對派惡意“拉布”,令特區政治體制的有效運作受到影響,香港輿論指出,面對此危機,中央不能不出手製亂。
香港《文匯報》題為《郭榮鏗惡意拉布違誓反民主 須追究其法律責任》的社評表示,郭榮鏗以所謂“爭取民主自由”為自己的濫權違法行為辯護,但事實是他和一些反對派議員的所作所為破壞了立法會的民主程序,剝奪其他議員投票的權利,將政治私利凌駕於法治和全港市民的利益之上,本質上是“民主霸權”。特區政府應當依法嚴肅追究郭榮鏗等人的法律責任。
社評指出,立法會議員作為民意代表,一切言行應以香港居民和香港的整體利益為依據。郭榮鏗及反對派惡意“拉布”,把癱瘓議會、“攬炒”香港作為反中亂港的政爭工具,在目前抗疫的形勢下仍不收手,不惜犧牲全港居民的利益,目的一是討好激進、暴力選民,二是向外部亂港勢力“交功課”,以換取政治回報。他們説得冠冕堂皇,其實是摧毀民主、出賣港人。
《星島日報》題為《中央鋭意制亂 “兩辦”依法出手》社評強調,目前立法會出現的亂局已屬非常情況,郭榮鏗等人惡意令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寸步難行,特區政治體制的有效運作受到影響,面對此危機,中央就不能不出手製亂。更嚴重的是,亂局並非只是香港內部矛盾,還涉及外部勢力介入,因此,國務院港澳辦新聞發言人直斥一些反對派人士一面指責“中央干預”,一面卻“乞求外國對港製裁”。對中央而言,這種藉助外部勢力與國家為敵的行徑絕難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