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生等新入職人員原本應先多預扣個税次年再退税,今後他們當月就可以直接少扣一些個税。記者昨天獲悉,國家税務總局出台新規,當年新入職人員個人所得税在預扣預繳階段的税收負擔開始減輕。
這次國家税務總局公佈了“關於完善調整部分納税人個人所得税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規定對一個納税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税時,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税人當年截至本月月份數計算累計減除費用。
51社保首席財税專家庚鑫告訴記者,以大學生小張為例,其今年7月畢業後進入某公司工作,當公司發放7月份工資並計算當期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税時,其當月可減除費用為3.5萬元(7個月×5000元/月),8月可減除費用為4萬元,至當年12月時可減除費用已達6萬元。
由於新入職大學生收入通常不會太高,按新規預扣預繳個税時,繳税額會相對較小甚至可能無需繳税,從而減輕其資金支出壓力。
按照過去的方法,只工作了半年的小張在次年進行個税年度彙算時,其整體可減除費用依然為6萬元,所以其有可能會獲得退税。
“從過去可能出現的先扣税後退税,再到如今的直接少扣税,雖然個人的納税總額基本保持不變,但對於收入較低的新入職人員來説,新政還是幫助其增加了當月收入的現金流。”庚鑫説。
税務總局方面也表示,如果納税人僅是在新入職前偶然取得過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也可適用該規定。據瞭解,該公告7月1日起已開始施行。(記者 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