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4月-6月,大家是不是都去申請了個税退税呢?之所以能退税,最關鍵還是在專項附加扣除上。那麼專項附加扣除究竟是怎麼回事呢?今年又可以退多少呢?我們一起來算一算。
什麼是專項附加扣除?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税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具體怎麼扣除呢?看下圖:
增加專項附加扣除後個税怎麼算?記住這個公式:
個人所得税=應繳納所得税×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税前收入-三險一金-基本減除費用-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怎麼理解呢?我們來舉個例子。
小李和小趙夫妻倆均為獨生子女,雙方父母都年過60。兩人育有一個上小學的女兒,有房貸。
在減除險金等扣除項後,小李月薪是16000元,小趙月薪是10000元。
可以看出來,這對夫妻可以的專項附加扣除包括贍養老人、子女教育、房貸利息。夫妻倆商定,子女教育、房貸都由丈夫小李來申請扣除。
那麼小李的個税會有什麼變化呢?
2018年10月前月繳個税=(税前扣除-免徵額)×税率-速算扣除數=(16000-3500)×25%-1005=2120元。
2018年10月1日起徵點提高後月繳個税=(税前扣除-免徵額)×税率-速算扣除數=(16000-5000)×10%-210=890元。
增加專項附加扣除後,月繳個税=(税前扣除-免徵額-專項附加扣除)×税率-速算扣除=(16000-5000-4000)×10%-210=490元。
同樣的算法,小趙的個税從2018年10月前的每月745元降到了現在的90元。
2018年10月起徵點提高後,夫妻倆每月可少繳個税共1685元,增加專項附加扣除後,每月可再少繳共600元。這樣算下來每年共少繳27420元!
對上有老下有小的上班族來説,這可是真金白銀。
繳納的税少了,個人能拿到的薪資就多了。如果你滿足專項附加扣除,記得及時申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