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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原女處長受賄獲刑 判處孫曉莉有期徒刑10年

由 高會雲 發佈於 綜合

  國土部原女處長受賄獲刑判處孫曉莉有期徒刑10年!國土資源部規劃司投資管理處原處長孫曉莉,利用職務便利,先後為3家企業謀利並收受歐元、美元、卡地亞手錶等財物,案值共計33.2萬餘元。一審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孫曉莉有期徒刑10年,她已向市二中院上訴。

  52歲的孫曉莉(女)大學文化,2006年起先後擔任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土地計劃處調研員、投資管理處調研員。

國土部原女處長受賄獲刑 判處孫曉莉有期徒刑10年

  2010年11月,她被任命為投資管理處處長,主要職責是參與國家審批、核准、備案的建設項目土地利用相關前期工作、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等。2013年9月3日,她因涉嫌受賄罪被羈押。

  一審法院認為,孫曉莉構成受賄罪。孫曉莉具有坦白情節,其家屬代為退繳全部違法所得,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孫曉莉有期徒刑10年。

  據悉,一審宣判後,孫曉莉向市二中院提起了上訴,目前案件還在二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