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荷蘭之後,法國也“退羣”了
據法新社布魯塞爾報道,繼西班牙和荷蘭之後,法國於21日宣佈退出已有近30年曆史的《能源憲章條約》,該條約過於保護化石能源領域投資,並被指責阻礙了歐洲的氣候雄偉目標。
報道稱,在布魯塞爾召開的歐盟峯會期間,法國總統馬克龍宣佈:“法國決定退出《能源憲章條約》……這樣做與我們的歐洲氣候戰略是一致的。”
報道介紹,《能源憲章條約》簽署於冷戰結束後的1994年,目的是向東歐國家和前蘇聯國家的投資者提供保障。《能源憲章條約》允許企業在某個國家的決策和環境法規(哪怕是氣候保護政策)損害其投資回報的時候,在私人仲裁法庭向該國提出補償。
當地時間2022年10月13日,法國福斯港,埃索煉油廠。(視覺中國)
馬克龍強調:“在我們生活的當下,我們更應該將投資集中在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核能方面,並加快投資步伐……而如今,我滿懷擔憂地看到污染最嚴重的碳氫化合物和化石燃料正捲土重來。”
他指出:“近期的幾起案例表明,它(《能源憲章條約》)導致了某種投機機制,併為一些(化石能源行業)參與者帶來了鉅額補償。”
歐洲議會環境委員會主席帕斯卡爾·康芬説:“《能源憲章條約》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歷史謬誤:僅僅因為國家為了加快生態轉型而改變規則,企業就可以起訴國家,這荒謬至極。所以,從中退出實在是好事一樁。我希望德國加入我們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