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漢市新車上牌‘加碼’要求省內其他地級市居民提供在廣漢的居住證。” 近日,四川日報全媒體問政四川平台和民情熱線(028-86968696)接到網友向先生反映,稱其在廣漢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新車上牌時遭遇“加碼”要求提供居住證明。
網友投訴:
新車上牌遭遇“多跑路”
向先生表示,他於今年購買了一輛國產私家車,打算在工作和生活地廣漢市上牌。8月1日左右,他前往德陽廣漢車管所天幫機動車登記服務站準備上牌,但卻被告知,因其現為四川省達州市户口而非當地户口,需要去廣漢當地的派出所開具居住證明。“當時服務站還發了一個居住證明的模板給我,但我去了派出所後,派出所説不開具類似證明。”
第二日,向先生駕車前往廣漢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服務大廳上牌,結果仍然鎩羽而歸。“還是要求必須要居住證明,沒有居住證明不能辦理。”
向先生稱,最後,他於8月12日在德陽市交警支隊車管所上牌成功。當天他還了解到,德陽市公安局針對省內其他地級市居民在德陽上牌,不要求提供居住證即可上牌,以簡化辦事流程讓老百姓少跑路。“廣漢發的也是‘川F’牌照,為啥不能執行德陽市的政策,讓老百姓多跑路?”對此他提出疑問。
廣漢市公安局:
省內户籍居民申請非運營小型載客汽車註冊登記時,無需提供“居住證明”
對此,廣漢市公安局近日通過問政四川平台進行了回覆。回覆表示,為積極貫徹落實德陽市公安局推出的“我為羣眾辦實事”20條為民服務措施要求,廣漢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自2021年5月起,在受理四川省內户籍居民申請非運營小型載客汽車註冊登記時,申請人可憑個人身份證直接辦理,無需提供“居住證明”,在符合相關規定的基礎上,切實提高羣眾辦事辦證的便利性。
近日,四川日報全媒體民情記者以“省內異地户口擬在廣漢上牌”為由,致電廣漢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接電女工作人員最初表示需提供居住證明,但她隨即表示自己需進一步確認。在諮詢其他工作人員後她告訴記者,在當地辦理非運營小汽車註冊登記,省內户籍可憑個人身份證直接前往辦理、省外户籍需在廣漢當地派出所開具“居住證明”。
對於向先生反映的遭遇“加碼”提供居住證明的情況,記者隨後從該車管所瞭解到,該車管所實行相關為民服務措施已有一段時間,目前尚無法核實是否曾有工作人員“加碼”要求提供居住證明。
隨後記者致電向先生,他表示已在8月下旬接到過廣漢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的相關電話,告知其省內異地户口不需要居住證明可以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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