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燬了山林?
承擔刑事責任
賠錢
把樹補種回去!
3月11日,江蘇連雲港灌南縣
當地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這樣的案件
三兄妹祭祀燒燬山林
承擔刑責還要植樹
2019年9月22日,被告人仰某等兄妹三人攜帶火種、紙錢一起來到連雲港花果山街道一處山林進行祭祀,結果因火星掉落,大面積山林被燒。
經鑑定,過火林地面積37畝,燒死樹木1100餘株,過火雜竹林面積21畝,受災樹木材積近24立方米。
法庭採取"金錢賠償+勞務代償+保證金"三者相結合的方式,依法作出判決,保證受損生態環境得以實質化修復。
經審理,法庭當庭以失火罪判處被告人仰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判令仰某等三人連帶賠償生態環境損失39萬餘元,並在涉案地塊補種1500株黑松和500株朴樹,營造混交林,驗收時保存率達到90%以上。
護林員破壞林地獲刑
罰"勞務代償"三年
3月10日下午,在江蘇常州,63歲的陳某也簽訂了勞務代償及幫教協議書,之後他將在村中栽種樹苗,開始為期三年的勞務代償。
陳某原是當地一位護林員,2015年到2018年期間,他擅自將其負責看管的山林地建成墓穴、墓基對外銷售。
“經過專業部門的評估鑑定,他對林地造成的損害以及後續要對林地修復,包括苗木費用和建設費用,一共有15.1萬元。”江蘇常州經開區人民檢察院第三監察部公益訴訟負責人邱萍説。
鑑於陳某家庭經濟十分困難,認罪認罰態度較好,檢察院同意其進行勞務代償。在陳某繳納了兩萬元的苗木費後,剩餘的費用,他可以用户外保潔,植樹造林等公益勞動的方式來償還。
最後計算下來,陳某需要勞務的時間是1350個小時,給他限定的完成時限是三年。
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於今年2月16號刑滿釋放。目前,他已經投入到公益植樹活動中,當地司法所還幫其置辦了户外工作的相關保險,保障其勞動安全。
植樹節剛剛過去
但愛護林木應該是
每個人時刻牢記在心的
眼下又臨近清明
請文明祭祀!
來源 / 連雲港台 常州台
來源:江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