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大連市市場監管系統在全市範圍內開展 2021 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取得顯著效果,通過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醫療化妝品、商標侵權等重點違法行為,維護全市市場安全,現公佈民生領域"鐵拳"行動典型案例。
案例一:
經營無中文標籤進口化妝品
2021 年 1 月,大連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接到舉報,瓦房店市文蘭街道曲某某化妝品經營店經營的進口化妝品無中文標籤,經查,當事人共經營 251 款 759 盒(瓶)無中文標籤的進口化妝品,同時經營化妝品未建立並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處理結果:
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警告並沒收違法經營的化妝品;罰款 16.1461 萬元。
案例二:
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白酒
2021 年 1 月,普蘭店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普蘭店區楊樹房某超市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涉嫌銷售侵犯"牛欄山"註冊商標專用權白酒。經鑑定,當事人銷售的"牛欄山"牌白酒為侵犯"牛欄山"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假冒產品。至被查獲止,當事人購進的上述批次"牛欄山"牌白酒尚未銷售,違法經營額 8976 元。
●處理結果:
依法沒收侵犯"牛欄山"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 1056 瓶;罰款 1.3464 萬元。
案例三:
商店經營過期食品
2021 年 3 月,旅順口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旅順口區某文化用品商店進行檢查,現場發現在售中的 4 袋食品已超過保質期。
●處理結果:
依法沒收過期食品 4 袋;罰款 1 萬元。
案例四:
未經許可分裝生產食品
2021 年 4 月,大連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根據甘井子區市場監管局移交的案件線索對甘井子區某食品商行依法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在未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某網上定製了"恬蘇梅牌優質綿白糖"包裝袋,利用封口機、電子秤等工具自 2021 年 2 月起開始分裝生產白糖並在商行內銷售,當事人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從事分裝生產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已構成未經許可生產食品的違法行為。
●處理結果:
依法沒收違法所得 0.12 萬元;沒收用於生產的原料、工具;罰款 0.651 萬元。
案例五:
銷售不合格車用乙醇汽油
2021 年 1 月,大連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根據遼寧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的檢驗結果對大連莊河市某石化有限公司依法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 92 號、95 號車用乙醇汽油經遼寧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抽樣檢驗為不合格。
●處理結果:
依法沒收違法所得 0.4014 萬元;罰款 1.9656 萬元。
案例六: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麪包
2020 年 11 月,執法人員在國家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信息系統上領取任務,大連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慕斯奶酪麪包"經抽樣檢驗,結論為不合格。執法人員對大連某食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生產的"慕斯奶酪麪包",黴菌項目不符合 GB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 麪包》要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已構成銷售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處理結果:
2021 年 3 月,依法沒收違法所得 0.005 萬元,罰款 5.01 萬元。
半島晨報、39 度視頻記者齊芳芳 實習生韓詩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