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川醫保發布温馨提示

根據江西省醫保局《關於做好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脱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實現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對列入低收入人口(民政部門認定的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人口、因病支出型困難家庭患者;納入鄉村振興部門監測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脱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提示如下:

一、參保繳費方面;

已脱貧穩定人口、低保邊緣家庭人口、因病支出型困難家庭患者、因病突發嚴重困難人口請在2022年3月31日前及時完成參保繳費,超過期限補交醫保費的,須自繳費之日後90天才能享受醫保待遇。為保障您的醫保待遇不中斷,請在2022年3月31日前及時繳納2022年醫保費。

二、異地就醫方面;

異地就醫時,一定要按規定辦理異地就醫手續,每年需辦理一次,按規定辦理了異地就醫手續時,在省內其它統籌地區就醫所發生的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為5%(未按規定辦理的,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為15%),在省外就醫所發生的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為10%(未按規定辦理的,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為20%)。根據第一次辦理的所屬地為準,(例如甲已在上海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在上海地域內定點機構都無需辦理,轉其他地市就需要重新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首次就診必須要按規定辦理異地就醫手續(當地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開具異地備案表到醫保局登記),二次就診可電話辦理(0794--8449433或0794--8429737),對低收入人口未按規定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的,不享受醫療救助政策待遇。

來源: 臨川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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