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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國辦理繼承公證164萬件 司法部要求公證機構縮短辦證時間

由 宗政從蓉 發佈於 綜合

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

5月27日,國務院例行政策吹風會介紹優化公證服務更好利企便民有關情況。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負責人施漢生在吹風會上介紹,去年,全國辦理繼承公證164萬件,針對羣眾在辦理繼承公證中反映辦證難、辦證慢的問題,司法部要求公證機構按照法律規定及時受理、儘快辦理,縮短辦證時間。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負責人施漢生。圖片來源:國新辦網站

“繼承公證具有確權性質,和這份遺產相關的人和事特別複雜,需要的材料非常多”,施漢生介紹,為了預防糾紛,保護當事人和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公證員必須要對被繼承人第一順位的繼承人,他的父母、配偶、子女,包括有沒有代位繼承、轉繼承等情況進行核實。

施漢生表示,針對這個問題,司法部從五個方面發力解決。一是簡化和完善繼承公證有關的規則。指導中國公證協會盡快對《辦理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和《辦理小額遺產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這兩個行業規範進行調整補充完善。綜合運用信息化手段、公證機構主動服務等措施來方便當事人,提高辦證的效率和質量。

二是推行公證證明材料清單制度。梳理遺產繼承公證所需證明材料清單,並向社會公示。當事人提供證明材料難度比較大的,要將心比心,換位思考,主動跑,按照程序進行調查核實,避免“坐堂辦證”、“以證換證”。

三是對小額遺產繼承,探索實行承諾制。1萬以內的金額不需要公證。對於確有辦理小額遺產繼承公證需求,但獲取證據、證明材料有難度的,在進行基本審核材料以後,沒有發現疑義的,可以由當事人對他所説的一些情況作出真實性承諾,不再要求當事人提供相關證明。

四是落實一次性告知和首問負責制。主要是避免當事人來回往公證機構跑,讓他清清楚楚的知道辦證時限,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減少現場等候時間和往返公證機構的次數。

五是及時高效辦理。因為繼承公證法律關係複雜,調查核實過程比較長,有的是需要進一步調查核實,也有一些是公證機構服務意識不強,辦事拖沓。明確要求對繼承公證不能拒絕、不能挑肥揀瘦,要按照法律規定及時受理、儘快辦理,縮短辦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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