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落實
非必要不離連措施的通告
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大連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總指揮部決定,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不離連,低風險地區人員無必要不離連,確需離連需持有3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離連人員要嚴格遵守各口岸和道路防疫點查驗要求,無三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人員不得離連,對違反規定擅自離連,導致疫情傳播後果的,將嚴格依法追究司乘人員、車輛所有人及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希望全市各界積極配合,嚴格遵守相關要求。
特此通告。
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總指揮部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