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0日電 據韓媒報道,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刑庭30日將開庭,最後一次重審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的親信干政案。審理按照檢方求刑、辯護律師最終辯論、李在鎔最終陳述的順序進行。檢方將如何求刑,備受關注。
報道指出,最終公審到宣判一般會有1個月左右的時間,是否逮捕李在鎔的決定,預計將於2021年初出爐。
據此前報道,李在鎔此前捲入韓國前總統朴槿惠的“親信干政”醜聞,涉嫌為繼承三星獲取便利,向朴槿惠“閨蜜”崔順實控制的財團捐贈並行賄,於2017年2月被起訴。2019年,韓國最高法院將該案件發回重審。
據瞭解,李在鎔在一審中被判有期徒刑5年,二審中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期4年執行,並被釋放。
2020年10月,首爾高等法院啓動對該案的重審。獨立檢察組在上一次庭審中指出,即使三星的守法監視委員會對量刑的控辯得到認可,對李在鎔的判決也不可少於5年有期徒刑。而李在鎔方面則請求法庭在量刑過程中反映守法監視委員會的效力。
韓媒此前報道稱,韓國最高法院認定李在鎔的行賄額增加至5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951萬元)以上,加刑在所難免。